1.1 项目概况
1.2 根据集团中国电信〔2023〕342 号《关于印发中国电信数字化转型推进工作指引 (2023-2025 年)的通知》文件,结合省内实际需求,推进数字化转型和集团工作要求,提升数据处理效率与质量,为管理层提供精准决策支持。
本省通过对经营分析系统框架进行升级,开发智慧框架版本经营分析系统,完成集团工作要求功能、经分报表迁移、经分系统安全加固升级及支撑业务部门临时需求开发,实现数据辅助企业管理决策,为管理层提供精准决策支持,从而有效提升用户感知和企业运营效能。
1.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地点具体如下:使用集团自研PaaS平台底座能力,落实集团数字化转型战略,推进数字化转型和集团工作要求的智能经分系统,包括升级经分系统框架,赋能数据应用,促进知数用数,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为市场前端提供高效分析能力。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采购标的及估算金额:采购估算金额为159万元人民币,其中价款估算金额为150万元人民币,增值税款估算金额为9万元人民币。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估算金额 (万元) | 价款估算金额 (万元) | 增值税款估算金额 (万元) |
1 | 使用集团自研PaaS平台底座能力,落实集团数字化转型战略,推进数字化转型和集团工作要求的智能经分系统,包括升级经分系统框架,赋能数据应用,促进知数用数,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为市场前端提供高效分析能力。 | 159 | 150 | 9 |
合计 | 159 | 150 | 9 |
……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工期: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各功能模块的开发、联调和上线运行;
1.5 质保期:卖方所提供系统软件保修24个月。系统软件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350000元(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1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15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
以订单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
12月
8时30分至20
12月
16时3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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