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业务展示厅智能化设备及系统采购项目标包一(第二次)(项目编号:JSZB-2024-17910,项目标包一编号:JSZB-2024-17910-01-01)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业务展示厅智能化设备及系统采购项目标包一(第二次)(项目编号:JSZB-2024-17910,项目标包一编号:JSZB-2024-17910-01-0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标包、中选人数量、中选份额:本项目划分4个标包,每个标包中选人数量如下,对应中选份额如下。参选人可参选所有标包,最多中选标包数量为1个(参选人应出具中选标包优先级承诺函)。(已在本项目标包二、标包三、标包四被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的参选人,若继续参与本项目标包一参选,则不再被推荐为本项目标包一的第一中选候选人),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 | 采购金额(不含税) | 中选人数量 | 中选份额 | 采购内容 |
标包一 | 144024.09 | 1个 | 100% | 业务展示厅施工装修 |
标包二 | 46980.00 | 1个 | 100% | 业务展示厅展墙布置 |
标包三 | 249037.59 | 1个 | 100% | 业务展示厅智能化设备及系统 |
标包四 | 40115.04 | 1个 | 100% | 业务展示厅办公家具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预算:不含税总价480156.72元(施工部分税率为9%,物资部分税率为13%)。注:小微企业纳税人税率按照国家相应规定执行。
标包号 | 预估采购金额(元,不含税) | 采购内容 | 备注 | |
标包一 | 144024.09 | 物资部分采购预算:88153.64元,税率13% | 业务展示厅施工装修 | 该施工预算已经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按照施工费的2%计取,为不含税1095.50元,且不可竞争。 |
施工部分采购预算:55870.45元,税率9% | ||||
标包二 | 46980.00 | 采购预算:46980.00元,税率13% | 业务展示厅展墙布置 | / |
标包三 | 249037.59 | 采购预算:249037.59元,税率13% | 业务展示厅智能化设备及系统 | / |
标包四 | 40115.04 | 采购预算:40115.04元,税率13% | 业务展示厅办公家具 | / |
2.2采购内容:采购扬州铁塔业务展示厅施工装修、展墙布置、智能化设备及系统、办公家具,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签署框架订单合同,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发生数量,最终采购量以实际结算情况为准。
2.3合同期:本项目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在先之日为止。以框架合同+订单方式签订并履行合同,按实际需求下订单。
2.4基本工期:详见下表。
标包 | 标包一(业务展示厅施工装修) | 标包二(业务展示厅展墙布置) | 标包三(业务展示厅智能化设备及系统) | 标包四(业务展示厅办公家具) |
工期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完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完成 | 不涉及 | 不涉及 |
2.5基本供货期:详见下表。
标包 | 标包一(业务展示厅施工装修) | 标包二(业务展示厅展墙布置) | 标包三(业务展示厅智能化设备及系统) | 标包四(业务展示厅办公家具) |
供货期要求 | 不涉及 | 自采购人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30天完成供货(完成供货是指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自采购人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30天完成供货(完成供货是指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自采购人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40天完成供货(完成供货是指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2.6基本质保期:详见下表。
标包 | 标包一(业务展示厅施工装修) | 标包二(业务展示厅展墙布置) | 标包三(业务展示厅智能化设备及系统) | 标包四(业务展示厅办公家具) |
质保期要求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
2.7服务地点:扬州市,具体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8报价方式:标包一:根据分项报价表报“合计不含税总价(元)”,合计不含税总价=施工部分不含税总价+物资部分不含税总价。
2.9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标包一:施工部分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55870.45元,物资部分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88153.64元,单项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参选。
3.参选人资格要求
标包一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企业资质: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需同时具备以下(1)~(2)证书:
(1)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3.1.4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需同时满足以下(1)~(5)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项目配置不少于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电工作业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至少1人。
(5)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登高作业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至少1人。
需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或电子件)、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20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法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作未提供。
3.1.5业绩要求:参选人需提供2021年1月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过的装修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
注: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材料的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电子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电子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甲方证明材料(加盖甲方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早者为准。④签订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3.1.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扬州市列入【总部/江苏省/扬州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扬州市列入参选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总部级/江苏省级/扬州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3.3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4)参选人不得与其他参选人在互联网平台上的注册电话、邮箱等信息一致,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注:参选人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参选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选或取消其中选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2012月至2012月(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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