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2025年数据机房零星土建施工服务框架集中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2.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1.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4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1.2.5本项目框架预估金额为3600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1.2.6工期;以具体委托订单工期为准。
1.2.7建设地点:重庆主城区。
1.2.8质保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5年;装修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及设施、设备安装工程、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1.2.9工程质量要求:应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
1.2.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的包干方式组织施工,承包本工程,不得转包。
1.2.11采购内容: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2025年数据机房零星土建施工服务框架集中采购项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2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询比。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最高响应折扣为95%(安全文明施工费不打折),供应商响应折扣高于最高响应折扣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资质证书: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6安全生产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企业名称为响应单位名称),提供相应有效证书扫描件,评委有权对相应证书进行核验,如存在不实不予认可。
2.1.7业绩: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机房改造(土建)类)业绩证明材料,累计金额不低于110万元(含税)。
注:1、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签字盖章页)。如为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和对应的有效订单,以订单签订为准。
2、以上对应合同/订单业绩金额按如下方式之一认定(同时提供以第(2)种方式为准):
(1)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或结算表等能体现工程结算金额的证明材料(须有建设单位、审计单位(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施工单位三方盖章),业绩金额以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或结算表等中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2)发票扫描件及随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如发票累计金额超过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金额的,超过部分不予计算。
发票具体要求为:
①发票开具须在对应合同/订单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否则不予认可;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订单双方名称(包括其下属分公司)一致;
④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3、供应商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4、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内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8项目团队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土建施工员至少1名、安全员至少1名、土建质量员至少1名、特种作业人员至少4人。
a)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相关建造师资质证书的证明材料(如电子证照或相关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
b)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人力资源相关部门颁发建筑工程类初级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c)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须附上岗证书、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d)安全员须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e)特种作业人员4人,其中至少1名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登高证),1名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1名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1名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证);提供有效身份证及特种作业证扫描件。
注:
①持证人员不得兼任,如兼任,不予认可。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8月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所有人员必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将不计入其内。
②评委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或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响应。
③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cx.mem.gov.cn/)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证件相关信息,如特种作业证存在有效期过期、专业信息不正确或在有效期内未按时复审或复审不通过的情形,该特种作业证不予认可。
④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内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1.9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2年12月1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
2.4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5供应商提供“电信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供应商单位参与经营情况说明”,如实说明情况,并不存在本项目涉及的电信员工及其亲属在供应商单位参与经营。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2012月0时00分至2012月17时00分(北京,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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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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