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2025-202蓝牙语音遥控器加工(单面板)采购项目。
框架协议下单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经18个月或招标人根据有效订单向中标人支付货款合计已达到协议预估总金额之日为止,以先达条件为准。
本次招标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预估采购总金额、交货地点及免费保修期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估采购总金额(人民币) | 交货地点 | 免费保修期 |
1 | 蓝牙语音遥控器(单面板)及省公司定制版遥控器 | 见技术规范书 | 8075万元(不含税) | 招标人指定地点或按合同/订单地点 | 每批订单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8个月 |
……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及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有效投标人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中标份额(按名次排序) |
1 | ≥4家 | 3家 | 45%、30%、25% |
2 | =3家 | 2家 | 60%、40% |
3 | <3家 | 重新招标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整机采购不含税投标总价合计807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有效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一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的与本项目同类或类似产品的制造销售业绩,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税/人民币)。
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框架协议)汇总表及发票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
扫描件要求如下:提供关键页(须包括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框架协议)金额、签章页等);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协议,还需提供对应服务期间的结算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盖章订单或盖章订单汇总单或盖章结算单)。以合同(框架协议)签订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结算金额为准。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在不影响评审的情况下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如合同一方涉及企业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2.1.4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及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一张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20
12月
0时0分至20
12月1
24时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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