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人为青海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编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最高单项限价 (元) |
最高限价总价 (元) |
总计元 | 税率(%) | 交货期/服务期 | 交货/服务 地点 |
专用资格要求 | 是否接受 代理商/经销商应答 |
备注1 |
1 | QSWZ24185 | 001 | 包1 | 青海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0第一百八十五批-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 信息办公类-显示器等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批 | 1.00 | 详见分项报价单 | 详见分项报价单 | / | 13 | 2012月3 | 1、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25号(青海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2、板车(指定地点)交货。 |
1、近三年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小于5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2、质量证明文件(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涵盖分项报价单中至少3个品种)。 3、如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原厂商授权书(涵盖分项报价单中至少3个品种)。 |
是 | 1、采购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数量结算,但结算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2、供方所供产品必须保证质量,因产品质量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3、报价应充分预计到供货周期与市场涨跌的评估,中选供应商所供产品(材料)不得因原材料价格、市场价格涨跌而随意波动。 4、价款支付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且应答人须接受现金加承兑汇票。 5、结清款收取比例、时限等:如合同价格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结清款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取;结清款时限说明:合同中所涉材料的结清款为:12个月,全部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6、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与制造商的合作关系证明或原厂商授权书,根据专用资格要求提供对应制作商的质量证明文件。 |
2 | 002 | 包1 | 格尔木±400kV换流站扩建工程-建筑材料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批 | 1.00 | / | / | / | 13 | 2025年2月2至2025年5月3 | 1、格尔木±400kV换流站扩建工程施工现场。 2、板车(指定地点)交货。 |
1、近三年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小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2、质量证明文件(产品检测报告或产品试验报告,涵盖分项报价单中至少5个品种)。 3、如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原厂商授权书(分项报价单中至少5个品种)。 |
是 |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采购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采购)的产品。
3.4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应答。
……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应答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11)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2)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3)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4)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5)应答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应答人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6)应答人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不得相互串通应答。
(17)本单位、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采购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首次应答截止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应答人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3号)的要求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应答人单位全称+贪污贿赂罪、应答人单位全称+应答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贪污贿赂罪、应答人单位全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采购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贪污贿赂罪的查询截图)。
3.6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7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8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3.9本次采购不要求应答人递交应答保证金,应答保证金形式详见招标文件对于应答保证金的要求。
3.10接受经销商应答的,禁止制造商和其授权委托的经销商应答同一标包;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唯一经销商参加应答;不接受次级代理或转代理的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2月0至2012月1(以首页公告为准,北京,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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