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盐碱地综合整治项目(社会投资人+EPC+O)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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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靖远县盐碱地综合治理项目,根据靖远县人民政府(靖政办发〔2024〕99号)文件精神,由靖远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吸纳社会资本实施该项目,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投资,该项目投资方式为(社会投资人+EPC+O),已具备招标条件,承担该项目招标事宜,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靖远县盐碱地综合整治项目(社会投资人+EPC+O)
(二)项目依据:靖政办发〔2024】99号
(三)建设规模:1.本项目位于白银市靖远县,项目规模约为23532.14亩,项目总投资63889.7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1040.59万元,科研及勘察设计费2367.12万元。
2.首开区项目位于北滩镇上小红沟村、红丰村及东升镇东兴村,建设面积10921.99亩,首开区动态总投资38018.67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7023.46万元。
(四)项目投资:经测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3889.7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工程费51040.59万元,其他费用12849.19万元,具体以最终批复为准。
(五)招标内容:1、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部分:1)根据项目特点,完成该项目盐碱地治理关键技术研究(暂定题目);2)完成该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项目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2、施工部分: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3、投资合作方: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4.运营方:项目建设完成后,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风险管理、绩效评估、财务管理、沟通协调、后期管护及产业运营等工作。
(六)项目地点: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
(七)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投资
(八)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25年。(具体合作期限待产业落地后予以明确)。
(十)质量标准:合格
(十一)标段划分:1个标段
(十二)合作模式: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盐碱地治理以及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等工作。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担本项目的投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后期运营等工作。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二)资质要求:
(1)投资方:提供近3年(2021-202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方须承诺:若中标,且在合同签订、项目公司成立等一系列前置工作完成后,建设资金根据进展需要及时到位,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中途退出(双方一致同意情况除外),保证资金链不得断链,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2)勘察: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设计: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4)施工资质: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参与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是本单位人员。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彩色截图或信用报告。(查询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根据白人社函24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六)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签署、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2)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约定各联合体成员之间权利与义务)
(3)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承担工作均不得变动。
(5)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下载。 ……
(二)获取方法:注册后查看
六、投标文件提交:
(一)投标截止:20 月 日9:00(北京,24小时制)。……
靖远县盐碱地综合治理项目,根据靖远县人民政府(靖政办发〔2024〕99号)文件精神,由靖远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吸纳社会资本实施该项目,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投资,该项目投资方式为(社会投资人+EPC+O),已具备招标条件,承担该项目招标事宜,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靖远县盐碱地综合整治项目(社会投资人+EPC+O)
(二)项目依据:靖政办发〔2024】99号
(三)建设规模:1.本项目位于白银市靖远县,项目规模约为23532.14亩,项目总投资63889.7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1040.59万元,科研及勘察设计费2367.12万元。
2.首开区项目位于北滩镇上小红沟村、红丰村及东升镇东兴村,建设面积10921.99亩,首开区动态总投资38018.67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7023.46万元。
(四)项目投资:经测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3889.7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工程费51040.59万元,其他费用12849.19万元,具体以最终批复为准。
(五)招标内容:1、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部分:1)根据项目特点,完成该项目盐碱地治理关键技术研究(暂定题目);2)完成该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项目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2、施工部分: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3、投资合作方: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4.运营方:项目建设完成后,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风险管理、绩效评估、财务管理、沟通协调、后期管护及产业运营等工作。
(六)项目地点: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
(七)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投资
(八)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25年。(具体合作期限待产业落地后予以明确)。
(十)质量标准:合格
(十一)标段划分:1个标段
(十二)合作模式: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盐碱地治理以及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等工作。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担本项目的投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后期运营等工作。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二)资质要求:
(1)投资方:提供近3年(2021-202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方须承诺:若中标,且在合同签订、项目公司成立等一系列前置工作完成后,建设资金根据进展需要及时到位,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中途退出(双方一致同意情况除外),保证资金链不得断链,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2)勘察: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设计: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4)施工资质: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参与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是本单位人员。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彩色截图或信用报告。(查询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根据白人社函24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六)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签署、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2)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约定各联合体成员之间权利与义务)
(3)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承担工作均不得变动。
(5)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下载。 ……
(二)获取方法:注册后查看
六、投标文件提交:
(一)投标截止:20 月 日9:00(北京,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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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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