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资质要求: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2)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公司均有盈利,以经审计的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为准。
3.3业绩要求:2019年1月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没有列入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往来失信企业黑名单。
3.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1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为投标单位);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2019年1月以来,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
3.6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专业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港口与(及)海岸工程或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或港口工程或港航工程等港口工程类);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2019年1月以来,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
3.7其他人员要求:
①安全负责人,1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3年以上;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
②质量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3年以上;
③预结算员,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负责预结算工作3年以上;④资料员,1人,负责施工资料工作3年以上;
⑤测量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负责工程测量工作3年以上;
⑥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以上人员专业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应提供由相关单位出具的能体现其个人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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