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银行农垦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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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对本招标项目哈尔滨银行农垦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哈尔滨银行农垦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2供货地点: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垦分行;
2.3招标内容:食堂食材相关服务:1.服务期内每日早8点前,根据食堂厨师订单要求完成当天食堂配送,配送至分行食堂;2.配送食材保证新鲜、保证质量;3.满足临时增加配送要求,临时增加项目需在1小时内完成配送;4.配送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酸奶、调料等;5.配送货物要充分考虑雨、雪等特殊天气情况,保证配送时效。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2.4服务期限及合同期限:2年;
2.5供货:每日8时前完成配送,保证食堂正常开餐;
2.6质量要求:食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规定。食材新鲜、保质期内,提供食材需留样同批次、同型号每份保存至少;满足卫生检疫标准。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33.6万元/年(含税,含配送费)。
2.9付款期限和方式:按月结算(次月结算上月费用)
2.10中标人数量:2家,(采用交替供货方式,2家中标供应商需每季度对商品价格进行公示,确保供货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
2.11报价方式:折扣报价。折扣系数应用于清单内所有品类,如后期发生清单未列明品类,原则上也应适用于此折扣,具体以双方协商为准。
食堂所需要采购的全类产品等与建三江地区大型超市(家乐购、久昌生鲜、惠万家)或建三江地区同级别大型生鲜超市等同类商品同等质量商品价格折扣系数不得超过0.98;
2.11其他: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采购人)自行招标(采购)的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12月0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其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已届满的供应商。
4.在近三年(2021年12月0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近三年(2021年12月0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未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和《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在合作期间不得拒绝接受哈尔滨银行农垦分行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否则,哈尔滨农垦分行有权将其列入《哈尔滨银行农垦分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中。
3.2专用条款: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2月0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少承接过1个与招标人需求相近、行业相近的成功案例。(此条需供应商提供过往业绩合同证明,承诺无效)
2.投标人需具备合法合规经营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完备。
3.投标人必须具备配送条件,本项目需投标人根据食堂订单要求,每日早8点前完成食材配送,配送至分行食堂。
4.投标人需保证食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规定。食材新鲜、保质期内,提供食材需留样同批次、同型号每份保存至少;满足卫生检疫标准。
5.本项目拟中标供应商2家,采用交替供货方式,2家中标供应商需每季度对商品价格进行公示,确保供货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2012月016时00分至2012月13日16时00分(北京,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12月309时30分(北京)
对本招标项目哈尔滨银行农垦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哈尔滨银行农垦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2供货地点: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垦分行;
2.3招标内容:食堂食材相关服务:1.服务期内每日早8点前,根据食堂厨师订单要求完成当天食堂配送,配送至分行食堂;2.配送食材保证新鲜、保证质量;3.满足临时增加配送要求,临时增加项目需在1小时内完成配送;4.配送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酸奶、调料等;5.配送货物要充分考虑雨、雪等特殊天气情况,保证配送时效。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2.4服务期限及合同期限:2年;
2.5供货:每日8时前完成配送,保证食堂正常开餐;
2.6质量要求:食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规定。食材新鲜、保质期内,提供食材需留样同批次、同型号每份保存至少;满足卫生检疫标准。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33.6万元/年(含税,含配送费)。
2.9付款期限和方式:按月结算(次月结算上月费用)
2.10中标人数量:2家,(采用交替供货方式,2家中标供应商需每季度对商品价格进行公示,确保供货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
2.11报价方式:折扣报价。折扣系数应用于清单内所有品类,如后期发生清单未列明品类,原则上也应适用于此折扣,具体以双方协商为准。
食堂所需要采购的全类产品等与建三江地区大型超市(家乐购、久昌生鲜、惠万家)或建三江地区同级别大型生鲜超市等同类商品同等质量商品价格折扣系数不得超过0.98;
2.11其他: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采购人)自行招标(采购)的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12月0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其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已届满的供应商。
4.在近三年(2021年12月0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近三年(2021年12月0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未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和《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在合作期间不得拒绝接受哈尔滨银行农垦分行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否则,哈尔滨农垦分行有权将其列入《哈尔滨银行农垦分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中。
3.2专用条款: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2月0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少承接过1个与招标人需求相近、行业相近的成功案例。(此条需供应商提供过往业绩合同证明,承诺无效)
2.投标人需具备合法合规经营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完备。
3.投标人必须具备配送条件,本项目需投标人根据食堂订单要求,每日早8点前完成食材配送,配送至分行食堂。
4.投标人需保证食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规定。食材新鲜、保质期内,提供食材需留样同批次、同型号每份保存至少;满足卫生检疫标准。
5.本项目拟中标供应商2家,采用交替供货方式,2家中标供应商需每季度对商品价格进行公示,确保供货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2012月016时00分至2012月13日16时00分(北京,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12月309时30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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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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