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铁路运输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灵山分公司车辆整理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铁路运输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灵山分公司车辆整理业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铁路运输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无。
5.售后服务及要求:中标人能够提供24小时车辆整理作业服务,在车辆整理过程中造成人身安全和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相关后果,由中标人100%负责赔付。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一、业务外包执行标准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立项单位及铁路物流中心和站段等铁路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听从指挥完成各项分配工作;投标人车辆整理作业必须达到立项单位及铁路物流中心和站段等铁路相关部门的作业标准。若违反铁路相关规定及安全制度,由铁路管理部门或立项单位检查出相关问题的,立项单位有权考核处罚。
2、投标人必须做到现场作业人员每日在岗在位负责清理垃圾,保证现场卫生符合立项单位作业要求标准,立项单位每日到现场检查,如发现卫生清理不及时等情况,及时反馈给投标人,如投标人无故拒不清理,立项单位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并解除合同。
3、投标人需要安排工作人员每天24小时(四班倒)完成清理车辆残留物、二灵交接场地面残留物清理、整理篷布、整理车门、捆绑车门,发票及相关票据递送及协助鞍钢24小时请车等工作,必须保证车厢内外及厢壁无杂物,无残留物等。必须符合货运部门及站段的相关要求。车辆整理作业捆绑车门必须使用8号或10号铁线进行捆绑。
4、需进行现场了解的可以在标书售卖后内进行现场踏勘。
5、投标人对本单位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安全、财产安全、路外安全、反恐安全、动火动电等安全方面负责,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与立项单位无关。投标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要对作业人员上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投标人确保车辆整理服务人员为身体健康的职工,并在立项单位备案登记人员信息(须由立项单位确认),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7、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流程中所有的相关费用,自行解决作业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桌椅,打印机,网络,防护服等相关设备),自行解决所有作业材料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铁线、锤子、钳子、铁铲、打印纸等所有作业耗材与办公耗材),自行解决办公场地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休息室,食堂,浴室等),须自行解决进出鞍钢厂区的有效凭证及进出二灵线车辆整理作业货场(沈营线南)的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8、投标人负责对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作业标准与安全培训,并跟踪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投标人中标后,作业及办公时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与招标人无关,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投标人必须遵守货场内铁路各项安全规定,听从铁路工作人员指挥,按规定进行车辆整理作业。能够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班次,做到24小时随时作业,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和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以上均需符合《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实施细则》沈铁货【2018】394号、《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货物装卸管理规则补充规定》沈铁货【2018】120号及《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相关规定。
11.投标人负责提供捆绑车门用的镀锌铁线、钳子等作业材料及工具。
1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货场治安、防火、防盗、铁路货场管理等相关规定,如有违反由投标人全额赔偿经济损失。
13.立项单位与投标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一并签订安全协议。
14.投标人应按车辆整理委托合同执行,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考核投标人,如有违反约定和要求,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15.投标人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招标人制定的规章制度及作业标准。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聘任符合岗位安全要求的员工、组织安全培训、准备安全设备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检查。
16.投标人要遵守《铁路安全路风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铁路运输生产的统一指挥。
17.投标人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动、破坏铁路和客户设施、设备,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二、车辆整理作业流程及标准
1、准备出场作业:
接到车站货运员通知鞍钢出厂车辆已到达交接线后,作业人员及时出场,按规定行走路线到达作业地点,作业人员按作业标准开始车辆整理作业。
2、车辆整理作业:
对中门或小门关闭不良,门锁不能锁闭,门搭扣不能落槽划到位的问题,使用工具通过别、压、撬等方式处理,使其达到车门整理的基本要求。如使用工具处理后,仍有车门关闭不良等问题,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小门仍关闭不良,门搭扣不能落槽划到位。使用单股10号铁线将小门门搭扣扣铁、门搭扣、搭扣扣槽捆绑在一起拧固。
(2)中门上门锁锁闭良好,但下门锁不能锁闭。使用单股8或10号铁线将中门下门锁捆绑拧固。
(3)中门下门锁锁闭良好,但上门锁不能锁闭。一是对中门上门锁不进行处理,对下门锁使用单股8或10号铁线捆绑拧固。同时通知货检员检查确认该车所装货物,属于不能或不易造成车门挤涨的货物时,可以放行。不易造成车门挤涨的货物,如单件长度在2m以上钢板、钢轨、钢坯、钢管、工字钢、槽钢、圆钢、螺纹钢等货物,以及长度虽未达到2m,但是使用盒装或捆扎包装的货物,采用加固材料另行在车内捆绑加固的货物。二是属于易造成车门挤涨的货物时,应将车辆调至非电化区段,使用单股8或10号铁线将中门上门锁捆绑拧固。易造成车门挤涨的货物,如散堆装货物、盘条、线材以及其它经货检员确认易从中门窜出、挤涨车门的短小货物。
(4)小门门锁配件不全。使用单股10号铁线将小门剩余配件或与其它能起到捆固作用的替代材料一起捆绑拧固。
(5)中门下门锁配件不全,但上门锁锁闭良好。使用单股8或10号铁线将中门下门锁配件或与其它能起到捆固作用的替代材料一起捆绑拧固。
(6)中门上门锁配件不全,但下门锁锁闭良好。对上门锁不进行处理,对中门下门锁使用单股8或10号铁线捆绑拧固。
(7)车辆顶部、端部、闸台等处所遗留有各类残留物、车辆四周遗留有残留物,影响安全。必须及时清除。
3、作业结束返回:
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收拾好工具备品,及时清理线路两侧杂物,按规定行走路线,返回休息场所。
4、其他作业标准应符合铁路货运管理部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要求
无。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无。
4.供货业绩要求
无。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的为2012月13日8:00时起至2012月117:00时(北京)止。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铁路运输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灵山分公司车辆整理业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铁路运输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无。
5.售后服务及要求:中标人能够提供24小时车辆整理作业服务,在车辆整理过程中造成人身安全和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相关后果,由中标人100%负责赔付。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一、业务外包执行标准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立项单位及铁路物流中心和站段等铁路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听从指挥完成各项分配工作;投标人车辆整理作业必须达到立项单位及铁路物流中心和站段等铁路相关部门的作业标准。若违反铁路相关规定及安全制度,由铁路管理部门或立项单位检查出相关问题的,立项单位有权考核处罚。
2、投标人必须做到现场作业人员每日在岗在位负责清理垃圾,保证现场卫生符合立项单位作业要求标准,立项单位每日到现场检查,如发现卫生清理不及时等情况,及时反馈给投标人,如投标人无故拒不清理,立项单位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并解除合同。
3、投标人需要安排工作人员每天24小时(四班倒)完成清理车辆残留物、二灵交接场地面残留物清理、整理篷布、整理车门、捆绑车门,发票及相关票据递送及协助鞍钢24小时请车等工作,必须保证车厢内外及厢壁无杂物,无残留物等。必须符合货运部门及站段的相关要求。车辆整理作业捆绑车门必须使用8号或10号铁线进行捆绑。
4、需进行现场了解的可以在标书售卖后内进行现场踏勘。
5、投标人对本单位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安全、财产安全、路外安全、反恐安全、动火动电等安全方面负责,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与立项单位无关。投标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要对作业人员上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投标人确保车辆整理服务人员为身体健康的职工,并在立项单位备案登记人员信息(须由立项单位确认),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7、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流程中所有的相关费用,自行解决作业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桌椅,打印机,网络,防护服等相关设备),自行解决所有作业材料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铁线、锤子、钳子、铁铲、打印纸等所有作业耗材与办公耗材),自行解决办公场地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休息室,食堂,浴室等),须自行解决进出鞍钢厂区的有效凭证及进出二灵线车辆整理作业货场(沈营线南)的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8、投标人负责对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作业标准与安全培训,并跟踪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投标人中标后,作业及办公时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与招标人无关,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投标人必须遵守货场内铁路各项安全规定,听从铁路工作人员指挥,按规定进行车辆整理作业。能够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班次,做到24小时随时作业,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和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以上均需符合《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实施细则》沈铁货【2018】394号、《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货物装卸管理规则补充规定》沈铁货【2018】120号及《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相关规定。
11.投标人负责提供捆绑车门用的镀锌铁线、钳子等作业材料及工具。
1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货场治安、防火、防盗、铁路货场管理等相关规定,如有违反由投标人全额赔偿经济损失。
13.立项单位与投标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一并签订安全协议。
14.投标人应按车辆整理委托合同执行,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考核投标人,如有违反约定和要求,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15.投标人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招标人制定的规章制度及作业标准。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聘任符合岗位安全要求的员工、组织安全培训、准备安全设备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检查。
16.投标人要遵守《铁路安全路风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铁路运输生产的统一指挥。
17.投标人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动、破坏铁路和客户设施、设备,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二、车辆整理作业流程及标准
1、准备出场作业:
接到车站货运员通知鞍钢出厂车辆已到达交接线后,作业人员及时出场,按规定行走路线到达作业地点,作业人员按作业标准开始车辆整理作业。
2、车辆整理作业:
对中门或小门关闭不良,门锁不能锁闭,门搭扣不能落槽划到位的问题,使用工具通过别、压、撬等方式处理,使其达到车门整理的基本要求。如使用工具处理后,仍有车门关闭不良等问题,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小门仍关闭不良,门搭扣不能落槽划到位。使用单股10号铁线将小门门搭扣扣铁、门搭扣、搭扣扣槽捆绑在一起拧固。
(2)中门上门锁锁闭良好,但下门锁不能锁闭。使用单股8或10号铁线将中门下门锁捆绑拧固。
(3)中门下门锁锁闭良好,但上门锁不能锁闭。一是对中门上门锁不进行处理,对下门锁使用单股8或10号铁线捆绑拧固。同时通知货检员检查确认该车所装货物,属于不能或不易造成车门挤涨的货物时,可以放行。不易造成车门挤涨的货物,如单件长度在2m以上钢板、钢轨、钢坯、钢管、工字钢、槽钢、圆钢、螺纹钢等货物,以及长度虽未达到2m,但是使用盒装或捆扎包装的货物,采用加固材料另行在车内捆绑加固的货物。二是属于易造成车门挤涨的货物时,应将车辆调至非电化区段,使用单股8或10号铁线将中门上门锁捆绑拧固。易造成车门挤涨的货物,如散堆装货物、盘条、线材以及其它经货检员确认易从中门窜出、挤涨车门的短小货物。
(4)小门门锁配件不全。使用单股10号铁线将小门剩余配件或与其它能起到捆固作用的替代材料一起捆绑拧固。
(5)中门下门锁配件不全,但上门锁锁闭良好。使用单股8或10号铁线将中门下门锁配件或与其它能起到捆固作用的替代材料一起捆绑拧固。
(6)中门上门锁配件不全,但下门锁锁闭良好。对上门锁不进行处理,对中门下门锁使用单股8或10号铁线捆绑拧固。
(7)车辆顶部、端部、闸台等处所遗留有各类残留物、车辆四周遗留有残留物,影响安全。必须及时清除。
3、作业结束返回:
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收拾好工具备品,及时清理线路两侧杂物,按规定行走路线,返回休息场所。
4、其他作业标准应符合铁路货运管理部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要求
无。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无。
4.供货业绩要求
无。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的为2012月13日8:00时起至2012月117:00时(北京)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中国铁道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高铁售卖豆腐干、素肉、去皮花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10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葛店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物资(商品混凝土)采购谈判公告 2025-01-10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土建施工总承包(四)项目盾构物资(盾构油脂、泡沫、管片螺栓、预埋套筒、水玻璃)招标公告 2025-01-10
- 中铁建工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唐山市开平区西马各庄村及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2025-01-10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百色工务段南昆线K343+863~+996右侧路堑边坡溜坍病害整治工程采购公告 2025-01-10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百色工务段南昆线上行K150+660~+910右侧路堑护坡破损、砌石松动外鼓病害整治工程采购公告 2025-01-10
- 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旋转开关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1-10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房建公寓段2025年度太阳能维保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10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房建公寓段2025年度太原站综合楼零小维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10
-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地材招标采购公告 2025-01-09
会员登录立即注册
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标书下载更多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号机组C修再热器微量喷水调节阀内件(阀杆,阀芯,阀套)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号机组C修磨煤机备件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号机组C修补偿器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号机组C修汽机专业备件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号机组C修轴加风机叶轮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月吸收塔浆液循环泵入口管道膨胀节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号机组C修锅炉三次风测量装置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号机组C修执行器及备件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号机组C修热工专业备件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号机组C修电气专业备件采购公开比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