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编号: WB2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
超高强钢材料采购及性能测试,数量1项,技术要求:
1.乙方需根据项目试验需求,购买两种材料并加工试样用于材料性能试验,具体材料牌号由甲方决定。
2.超高强钢材料力学性能试验需求表
项目 |
材料 |
应变率(s -1 ) |
数量 |
备注 |
准静态压缩试验 |
材料1 |
0.001 |
5 |
|
0.01 |
5 |
|||
材料2 |
0.001 |
5 |
||
0.01 |
5 |
|||
准静态拉伸试验 |
材料1 |
0.001 |
5 |
|
0.01 |
5 |
|||
材料2 |
0.001 |
5 |
||
0.01 |
5 |
|||
动态压缩试验 |
材料1 |
1000~6000选四种 |
20 |
|
6000~13000选三种 |
15 |
|||
材料2 |
1000~6000选四种 |
20 |
||
6000~13000选三种 |
15 |
|||
动态拉伸试验 |
材料1 |
10 3 ~10 4 选四种 |
20 |
|
材料2 |
20 |
|||
平板冲击试验 |
/ |
/ |
10 |
3、超高强钢材料失效模式与机理分析
采用金相分析和SEM表征手段对试样进行断口分析,获得其失效模式与微观机理。
4、高速冲击条件下材料的本构模型与参数标定。
5、提供《超高强钢材料准静态和动态力学测试及失效机理分析报告》。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 最高限价: 25万元。
3.4 交货地点: 由采购方指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组织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 供应商应当提供资质证明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 (以谈判为准) 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 (以谈判为准) 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7)若供应商非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需提供所售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质。提供二次(及以上)授权的,需提供上一级(及以上)全部授权资质,保证授权链路完整;
(8)提供有效期内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若保密资格有效期不足一个月(以谈判为准),需提供由发证主体单位出具的资质申请受理通知书;
注: ① 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有原件,采购方在评标结束后将视情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②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 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 (以谈判为准) 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 若法人直接参与应答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最终认定;
4.3 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应答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5 谈判公告、谈判文件发售与应答文件递交:
5.1 公告、发售:
(1)公告:公告见网至20 24 年 12 月 23 日;
(2)发售:20 24 年 12 月 24 日起至20 24 年 12 月 27 日(北京,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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