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和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40%股权
日期: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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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企业简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市和有实****公司注册地(住所###市增城区派潭镇高滩村所在地区广东省 ###市法定代表人姚汉英成立
********注册资本(万元)500.********人民币企业类****公司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MA59RCNL2U经营规模微型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农业项目开发;花卉种植;园艺作物种植;水果种植;林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室内装饰、装修;文化推广(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文化传播(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不涉及旅行社业务);酒店住宿服务(旅业);中餐服务;西餐服务;自助餐服务;歌舞厅娱乐活动。职工人数4人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股东数量(个)2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债权金额(万元)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市三****公司60###市新有能****公司40主要财务指标(万元)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146.********.********.********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3243.********.********.********审计机###市广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备注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215.********.********.********备注重要信息披露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实收资本为5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200万元,实缴出资20万元,股###市三****公司认缴注册资本300万元,实缴出资30万元。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40%股权对应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并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履行实缴义务。
2.特别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鼎信莞资评第********号)、审计报告(德辉审字第208号)及法律意见书。
3.标的企业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5.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
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本公告所有披露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转让底价等)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
内向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路返还。
********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产权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网络****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原股东的,确定其为受让方。若最终报价人为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
6.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产权交易机构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公司
账 号:****************0003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9.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起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的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1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11.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12.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13.受让方应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履行标的企业40%股权对应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实缴完成后应将实缴出资证明交转让方备案。
合作机构信息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市新有能****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广东###市松山湖###路5号1栋505室法定代表人梁志均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企业类****公司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内部决策情况董事会决议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4********514经营规模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市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广东###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东莞实业投资控****公司批准单位名称东莞实业投资控****公司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日期********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东莞实业投资控****公司董事会20
第24次会议决议
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实收资本为5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200万元,实缴出资20万元,股###市三****公司认缴注册资本300万元,实缴出资30万元。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40%股权对应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并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履行实缴义务。
2.特别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鼎信莞资评第********号)、审计报告(德辉审字第208号)及法律意见书。
3.标的企业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5.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路返还。
********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产权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网络****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原股东的,确定其为受让方。若最终报价人为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
6.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产权交易机构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公司
账 号:****************0003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9.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起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的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1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11.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12.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13.受让方应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履行标的企业40%股权对应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实缴完成后应将实缴出资证明交转让方备案。
合作机构信息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市新有能****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广东###市松山湖###路5号1栋505室法定代表人梁志均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企业类****公司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内部决策情况董事会决议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4********514经营规模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市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广东###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东莞实业投资控****公司批准单位名称东莞实业投资控****公司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日期********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东莞实业投资控****公司董事会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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