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2024-12-18 23:59
(招标编号:CREC-)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中铁长春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招标人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采购服务单位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对高压电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春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呈西南~东北向布设从西南枢纽站(含)至东大桥站(含),线路全长19.657km,共设置18座车站18个区间1座车辆段、1出入段线及1联络线。其中换乘站8座,明挖车站7座、明盖结合车站5座、暗挖车站4座、其它2座(南湖广场站、硅谷广场站)结构工程由其它项目实施;盾构区间15个长13.88km(含出入段线盾构段1.25km)、暗挖区间4个长3.36km、出入段线明暗段长1.898km(其中盾构段1.25km、地面线41.781m、明挖区间284.1m、暗挖区间62.574m)。车辆段1座位于本线起点,占地面积24.024公顷。
本项目暂定合同额93.62亿元,由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总包形式承包。
本项目于2020年8月开工,计划竣工为2021月3。
2.2招标范围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长春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高压电缆物资二次采购及伴随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管理、物资供应、安装督导、试验、调试、验收、质量保证及相关服务(设计联络、接口协调、技术资料支持等)、仓储、运输、装载、质保期服务等。((物资需求清单详见附件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用户需求书》。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招标需求清单及数量,如不一致,以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生产、制造、供应经验,符合所投标的物生产经营范围的制造商,必须是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1.2.1投标人须具有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2.2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2023-2025年度电线电缆准入供应商名录》内。
3.1.2.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必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五年内相同电压等级和同类铠装、防护形式、同种导体材质、电缆截面须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带有CMA、CN AS标识),检测报告须符合下表各项标准:
包件号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须满足标准 |
GYDL-01 |
WDZB1-YJY73-2 6/35kV-1×150m m² |
交流 26/35kV,单芯交联聚乙烯绝缘非磁性金属丝铠装,低烟、无卤、阻燃 B1 级(燃烧滴落物/微粒 d0 级、烟气毒性 t0 级、腐蚀性 a2 级)、防鼠防白蚁电力电缆,截面为1x300mm²、1x 150mm² |
电气参数须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 |
电缆燃烧性能符合《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 31247-2014)B1(d0,t0,a2)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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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电缆低烟性能符合《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GB/T 17651-2021)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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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ZB1-YJY73-2 6/35kV-1×300m m² |
电缆燃烧时逸出气体的pH 值和导电率测试符合《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GB/ T 17650-2021)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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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外护套其标称厚度符合《电缆外护层》(GB/T29 52-2008)标准、电缆外护套表面符合《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GB/T 6995-2008)规定的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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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ZB1-YJY-26/ 35kV-1×95 mm² |
交流 26/35kV,单芯交联聚乙烯绝缘,低烟、无卤、阻燃B1级(燃烧滴落物/微粒 d0 级、烟气毒性 t0级、腐蚀性 a2级)、防鼠防白蚁电力电缆,截 |
电气参数须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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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燃烧性能符合《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 31247-2014)B1(d0,t0,a2)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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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电缆低烟性能符合《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GB/T 17651-2021)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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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燃烧时逸出气体的pH 值和导电率测试符合《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GB/ T 17650-2021)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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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为1x95m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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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外护套其标称厚度符合《电缆外护层》(GB/T29 52-2008)标准、电缆外护套表面符合《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GB/T 6995-2008)规定的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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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DL-02 |
WDZB1-YJY23-8 .7/10kV-3x185m m² |
交流8.7/10kV,三芯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低烟、无卤、阻燃B1级(燃烧滴落物/微粒 d0 级、烟气毒性 t0 级、腐蚀性 a2 级)、防鼠防白蚁电力电缆,截面为3x185 mm² |
电气参数须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 |
电缆燃烧性能符合《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 31247-2014)B1(d0,t0,a2)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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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电缆低烟性能符合《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GB/T 17651-1998)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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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燃烧时逸出气体的pH 值和导电率测试符合《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GB/ T 17650-2021)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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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外护套其标称厚度符合《电缆外护层》(GB/T29 52-2008)标准、电缆外护套表面符合《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GB/T 6995-2008)规定的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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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ZB1-YJY23-8 .7/10kV-3x70m m² |
交流 8.7/10kV,三芯交联聚乙烯绝缘,低烟、无卤、阻燃B1级(燃烧滴落物/微粒 d0 级、烟气毒性 t0 级、腐蚀性 a2 级)、防鼠防白蚁电力电缆,截面为 3x70mm² |
电气参数须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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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燃烧性能符合《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 31247-2014)B1(d0,t0,a2)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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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电缆低烟性能符合《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GB/T 17651-1998)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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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燃烧时逸出气体的pH 值和导电率测试符合《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GB/ T 17650-2021)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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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外护套其标称厚度符合《电缆外护层》(GB/T29 52-2008)标准、电缆外护套表面符合《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GB/T 6995-2008)规定的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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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ZB1-YJY-1.8/ 3kV-1×400 mm² |
交流1.8/3kV、0.6/1k V,交联聚乙烯绝缘,低烟、无卤、阻燃 B1级(燃烧滴落物/微粒 d0 级、烟气毒性 t 0 级、腐蚀性 a2 级)、防水、防鼠、防白蚁铜芯电力电缆,截面为1×400 mm² |
电气参数须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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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燃烧性能符合《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 31247-2014)B1(d0,t0,a2)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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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电缆低烟性能符合《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GB/T 17651-2021)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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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燃烧时逸出气体的pH 值和导电率测试符合《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GB/ T 17650-2021)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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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护套须符合《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 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GB/T12706-2020)标准 |
3.1.2.4 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同电压等级和同类铠装、防护形式、同种导体材质、电缆截面须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带有CMA、CNAS标识),型式试验报告须满足GB/T12706 标准要求。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所投包件物资生产及供应经验,须提供近五年(自2019年12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铁路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生产、供应及伴随服务业绩。为满足长春地区运行环境要求,投标人供货业绩中须提供东北、新疆、内蒙古等严寒地区供货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明细、合同总价等,并明确工程性质内容(附合同协议书及清单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3.1.4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连续三年(2021-至今,新成立公司不满足年限要求的,提供成立当年至投标截止时的材料)的财务状态良好。投标时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含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3.1.5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AAA企业信用评级,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中国裁判文书发布日期2021年12月-投标截止时)行贿犯罪档案;近期不处于因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被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3.1.6生产供应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本次招标体量的生产车间,具有满足本次招标体量的产品生产设备和质量检测设备。
3.1.7其他要求
3.1.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3.1.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7.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4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7.5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生产。
3.2 招标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3 包件投报方式
本次招标标的物:高压电缆2个包件,共2个包件。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内所投包件所有规格型号物资进行投标报价,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同类物资同一投标人至多能中1个包件。
3.4 投标人须知责任
3.4.1本次招标标的物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长春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高压电缆物资二次采购及其伴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标的物情况提供一套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废标。当合同最终签订,无论标的物是否为同一家供货,均视中标人为唯一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应保证标的物的所有产品满足《用户需求书》的相关技术要求,保证标的物的安全性、可靠性、可维护性,确保系统设施安全可靠运营。
3.4.2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使用本项目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因法律规定或裁判文书判令招标人承担责任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进行追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月13日至 2012月1……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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