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北童子河(长江中路-华山南路 )新建工程已由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常新政务政投〔2024〕60号,关于北童子河(长江中路-华山南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招标人为北童子河(长江中路-华山南路 )新建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童子河(长江中路-华山南路)新建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开河道宽20米,长约815米,土方开挖约7.2万立方米,新建挡土墙护岸长约1435米,新建坡面绿化面积约0.68万平方米,新建单跨16米预应力空心板梁桥1座。
工程总投资金额:3531.45万元;总工期:73历天。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招标范围:主要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
2.3.2对应工程投资金额:1609.77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73历天,2025年10月3
前完成K0+000~K0+540水下方及桥梁施工,具备通水验收条件,202
12月3
前全部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2.5工程级别: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及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
2.6质量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2月(含)以来有单项合同的合同价800万元及以上通过完工或竣工验收的河道工程(需含单跨不低于13米的桥梁)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达合格等级及以上。【注:①其中业绩认定的合同价以单份中标通知书所载为准。若都未载明,则视为无效业绩;②业绩认定的
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所载明
为准,若未载明,则视为无效业绩;③所须提交的业绩材料见下:a.单份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b.合同原件扫描件;c.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特别说明:①验收证明材料为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主管部门印发的竣工验收文件(含鉴定书、签名表);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合同完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②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指标的,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相关指标以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为准。③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全者,视为无效业绩。】。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无在建工程,须由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本人签名)。拟派一级建造师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须提供206月至20
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投标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工程。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项目管理人员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必须提供206月至20
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投标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拟投入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1人。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函”,格式详见第8章招标文件格式)②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7.2 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从20 12 月 13 日至 2025年 01 月 07 日 09 时00分(北京
,下同)(投标截止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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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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