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孺子路枢纽楼11楼机房装修施工采购项目业务需求,故启动本次询比采购。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拟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孺子路枢纽楼11楼机房装修施工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服务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 建设地点(实施地域) | 质量标准要求 | 技术标准要求 | 工期 |
1 | 南昌市孺子路枢纽楼11楼机房 | 合格 | 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所有入场施工的主材须经采购人项目经理确认认可。 | 工程开工50个日历日内完成 |
……
1.3本项目无分包划分,取一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1.4项目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310000元人民币(含安全生产费3%)。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6项目类型:施工类。
1.7签约方式:单项合同。
1.8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
1.9开工:收到采购人通知及采购人确认的开工报告。
1.10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并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内,采购人支付预算总价的5%(包含足额的安全生产费用);工程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扣除上述已支付款项后,向供应商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剩余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1.11误期赔偿: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项目施工进度要求,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量,如成交供应商逾期未完成,每延误一天,扣罚1000元。如果因为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了采购人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将全额承担责任并赔偿。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出现施工人员数量少于响应文件中响应的人数情况,将扣罚1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人员具有的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少于响应文件中响应的人数情况,将扣罚5000元;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须与响应文件中一致,若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将扣罚1万元。
1.12工程响应: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工程响应联系邮箱。采购人工程需求以邮件形式告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邮箱反馈响应,48小时内工程实质响应,成交供应商如无理由拖延,工期起始从邮件到达成交供应商邮箱开始计算。
1.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收、包安全文明施工、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包保修维护。
1.14验收方式: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2013)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列文本的最新版本)。
1.15结算方式:
(1)工程结算按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2017版)赣建价7号执行,人工费按赣建价5号文执行,不再计取流动施工津贴和定额测定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给予任何费用,水电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如使用采购人提供的水电,则在结算中全部扣除。
(2)以采购人审核结论为准,乘以成交供应商成交折扣。
(3)工程结算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及现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设计单位发出且经采购人认可的设计变更、经采购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作量、施工时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在市场价格信息中无材料品牌价格的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签证价格)等按实计算工程量,拆除等隐蔽工程由甲乙双方按实签证工程量并按定额计价。
(4)所有隐蔽工程,例如拆除前及拆除后,开挖,返工,吊顶,具体尺寸等,成交供应商必须留有音像资料,结算时附在签证后面,如果结算审核时成交供应商无法提供,全部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审核部门审核确定的金额为准(不需要审核的除外),施工单位主材报价不作为结算依据。
1.16质保期:自竣工日期(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为12个月,防水部分质保期为24个月。
1.17服务响应:供应商提供7*24小时电话或网络等服务响应支持,包含法定节假日。
1.18关于分包:不允许分包。
1.19履约保证金:无。
1.20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供应商提供“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1.21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表:供应商提供“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表”。
1.22争议的解决:向南昌市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23违约责任:具体以合同模板中相关条款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如供应商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以上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证书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为注册于供应商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高处作业人员(1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5)电工作业人员(1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以上人员均不得复用。
须提供以上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B、C证人员及高处作业人员、电工作业人员须提供207月份以来任意1月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供应商应配合评审委员会对其提供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不予配合,评审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
(4)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5)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合同签订前为承担项目的全部施工人员购买保额不少于9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验收合格止。(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应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6)供应商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要求承诺书。(提供承诺函)。
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的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2周内在“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s://zjy.jxjst.gov.cn)办理好进赣登记,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s://zjy.jxjst.gov.cn)完成公示且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s://zjy.jxjst.gov.cn)上企业及相关人员(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备案截图。
供应商如提供承诺函的,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入企业失信黑名单。(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2012月100时00分至2012月123时59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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