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眼科激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眼科激光治疗仪等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眼科激光治疗仪等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相应顺延。
合同包2(超低温冷冻储存箱等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13,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医疗设备 |
超低温冷冻储存箱等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3,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相应顺延。
合同包3(清洗养护一体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其他医疗设备 |
清洗养护一体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相应顺延。
合同包4(石蜡切片机等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58,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4-1 |
其他医疗设备 |
石蜡切片机等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8,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眼科激光治疗仪等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合同包2(超低温冷冻储存箱等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合同包3(清洗养护一体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合同包4(石蜡切片机等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眼科激光治疗仪等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注册证;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10)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超低温冷冻储存箱等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注册证;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清洗养护一体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注册证;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石蜡切片机等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注册证;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10)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12月1至2012月23日,每天00:00:00至12:00:00,12:00:00至23:59:59(北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
:2025年01月0 09时00分00秒(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 甘肃省中医院大功率微波治疗仪和胃肠多功能治疗仪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6
- 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二期项目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6
-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采购2024年国产医疗设备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2024-12-16
- 安康市中心医院眼科激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6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4年麻醉一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12-16
- 天门市妇幼保健院强脉冲光治疗仪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16
- 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2-16
- 玉溪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包、4包、5包招标公告 2024-12-16
- 惠州市中医医院睡眠呼吸初筛仪和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6
- 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6
- 客服电话:010-56240287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2月工作服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防寒保暖羊毛衫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万州经开区综保区生活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天然气管道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 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采购页岩标、配砖比选公告
- 水处理化工原材料产品系列采购比选公告
- 中国核电电力行业发展研究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销售废旧物资
- 万州经开区基础设施及配套用房完善工程之住房租赁项目改造工程采购电缆线第二次比选公告
- 万州经开区基础设施及配套用房完善工程之科创中心2号楼2楼整修采购安装智慧档案中心设施设备比选公告
-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浊度仪、电极等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