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2025-2027年电子屏、灯光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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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2025-2027年电子屏、灯光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南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2025-2027年电子屏、灯光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KCFW
2.3 招标内容:云南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现对2025-2027年电子屏、灯光租赁服务进行采购,主要用于:会议客户、婚宴客户使用。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合同结束后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下一年度合同签订资格,并不视为违约。
2.5 质量要求:所租赁的产品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要求。
2.6 服务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红塔大道32号云南红塔大酒店内,招标人指定地点。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项目预算金额:约35万元/年。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或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投标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新成立或因分立、合并形成的新公司,以新公司成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提交的年份;如投标人成立
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2)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里的刑事案件专栏进行查询,由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合和集团“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及补充名单。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上资料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提供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
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
:自20
12月1
起至20
12月23日止,每日
09时00分至12时00分,
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云南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2025-2027年电子屏、灯光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南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2025-2027年电子屏、灯光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KCFW
2.3 招标内容:云南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现对2025-2027年电子屏、灯光租赁服务进行采购,主要用于:会议客户、婚宴客户使用。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合同结束后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下一年度合同签订资格,并不视为违约。
2.5 质量要求:所租赁的产品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要求。
2.6 服务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红塔大道32号云南红塔大酒店内,招标人指定地点。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项目预算金额:约35万元/年。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或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投标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新成立或因分立、合并形成的新公司,以新公司成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提交的年份;如投标人成立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2)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里的刑事案件专栏进行查询,由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合和集团“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及补充名单。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上资料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提供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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