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庆丰路公交枢纽配套用房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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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庆丰路公交枢纽配套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嘉兴市庆丰路公交枢纽配套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已由 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实 施 ,项目代码为 2020-330491-47-03-107997 , 项目业主 为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人为 嘉兴市铁路与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 资金来自 自筹 10 0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嘉兴市庆丰路公交枢纽配套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资 11701.4200万元。 本 次招标 工程为庆丰路公交枢纽配套用房 十一层至十四层全部区域装修、 十 五 层至十七层核心筒区域 装修 , 总 装修面积约 6 0 00㎡。 建设地点 :城市电车车辆基地(南湖区长水街道庆丰路 2751号)。
2.2招标范围: 庆丰路公交枢纽配套用房十一层至十四层全部区域装修、十五层至十七层核心筒区域装修,包括办公区、会议区、公共走道、电梯厅、楼梯间、卫生间、茶水间等部位的地面、墙面、室内顶面等装饰装修及消防改造、水、暖、电等配套工程全部内容(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采用装配化装修。 本次招标估算约 800 万元。
2.3施工工期: 145 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 同时 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且 消防设施工程 专业承包 二级 及以上 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浙江省省外企业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天内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企业 资质按照 “关于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的工作提示”执行;
3.2投标人提供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等级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 “合格”状态(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打印的核查证明) ;
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年7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单个工程建安造价 3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任务。
注: 1、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者缺一不可,
以合同签订
为准。
2、如装饰装修任务含在 施工总承包 合同或工程总承包(或 EPC或其他施工工程)合同内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无法体现装饰装修部分造价的,还需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装饰装修部分工程造价在300万元及以上,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证明材料载明信息不一致时 , 工程规模解释顺序:合同、中标通知书、 发包人出具 (或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4、业主(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为同一企业的,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但必须提供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施工许可证核发
为准,如施工许可证上无法体现装饰装修部分造价的,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装饰装修部分工程造价在300万元及以上,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申请人单 位的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 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
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
, 结束
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和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建﹝2023﹞17号)的规定; 注:资格预审时不做审查要求,仅要求中标后到位。
3.6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7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8申请人及其拟派项 目负责人自 20 22 年 1 月
起至投 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 2)联合体各方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等级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打印的核查证明);
( 3)牵头人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作 ;
( 4)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指派。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申请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双方盖章外,其余部分可仅盖联合体牵头人章。
3.10上述3.6-3.8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 “申请承诺书” 中进行承诺即可。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
1 2 月 1 9 日至 20
1 2 月 2 7 日 ……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嘉兴市庆丰路公交枢纽配套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已由 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实 施 ,项目代码为 2020-330491-47-03-107997 , 项目业主 为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人为 嘉兴市铁路与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 资金来自 自筹 10 0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嘉兴市庆丰路公交枢纽配套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资 11701.4200万元。 本 次招标 工程为庆丰路公交枢纽配套用房 十一层至十四层全部区域装修、 十 五 层至十七层核心筒区域 装修 , 总 装修面积约 6 0 00㎡。 建设地点 :城市电车车辆基地(南湖区长水街道庆丰路 2751号)。
2.2招标范围: 庆丰路公交枢纽配套用房十一层至十四层全部区域装修、十五层至十七层核心筒区域装修,包括办公区、会议区、公共走道、电梯厅、楼梯间、卫生间、茶水间等部位的地面、墙面、室内顶面等装饰装修及消防改造、水、暖、电等配套工程全部内容(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采用装配化装修。 本次招标估算约 800 万元。
2.3施工工期: 145 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 同时 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且 消防设施工程 专业承包 二级 及以上 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浙江省省外企业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天内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企业 资质按照 “关于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的工作提示”执行;
3.2投标人提供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等级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 “合格”状态(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打印的核查证明) ;
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年7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单个工程建安造价 3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任务。
注: 1、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者缺一不可,
2、如装饰装修任务含在 施工总承包 合同或工程总承包(或 EPC或其他施工工程)合同内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无法体现装饰装修部分造价的,还需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装饰装修部分工程造价在300万元及以上,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证明材料载明信息不一致时 , 工程规模解释顺序:合同、中标通知书、 发包人出具 (或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4、业主(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为同一企业的,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但必须提供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申请人单 位的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 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
3.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和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建﹝2023﹞17号)的规定; 注:资格预审时不做审查要求,仅要求中标后到位。
3.6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7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8申请人及其拟派项 目负责人自 20 22 年 1 月
3.9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 2)联合体各方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等级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打印的核查证明);
( 3)牵头人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作 ;
( 4)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指派。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申请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双方盖章外,其余部分可仅盖联合体牵头人章。
3.10上述3.6-3.8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 “申请承诺书” 中进行承诺即可。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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