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铁港配套公共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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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中原高铁港配套公共设施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402-410173-04-05-3920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高铁港配套公共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二次)
2.2项目编号:HKG-JS-2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广顺二巷以东、荆州路以西、皛店路以北、兴朋路以南;
2.4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中原高铁港配套公共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占地面积约8万㎡(约12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国际交流中心综合体、配套用房、地下车库等平急两用配套设施。一标段为国际交流中心综合体、地下车库等平急两用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12.7万㎡;本次仅对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进行招标。
2.5招标范围:包括实施项目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补勘)、景观概念设计(景观概念设计包含中原高铁港配套公共设施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智能化概念设计、室内灯光概念设计、标识概念设计、其余专业方案设计配合、修建性详细规划、各专业初步设计(除结构、建筑、幕墙)、配合完成结构不规则论证、配合完成消防性能化评审、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动力、暖通、景观、道路、防震、人防、综合管网等各专业设计,以及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海绵城市、消防、燃气、热力、幕墙、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钢结构、试桩、降水(如有)、抗震支架、车库划线、标识标牌及标线、智能化、泛光照明、基建电、正式电、交通设计、声学、专用舞台工艺、精装修等专项设计,BIM设计、专项技术服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移交、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2.6质量要求:
各节点均符合国家及河南省、郑州市现行相关规定、标准;其中:
1.勘察质量标准:勘察报告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2.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设计深度满足招标人需求及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争创“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2.7计划工期:自甲方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18历天内完成EPC工作(其中勘察周期:1历天,设计周期:4历天)。
2.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前,证明需显示)。
3.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投标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3)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有任职的需承诺中标后可随时撤离其他任职在建项目;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③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相互不得兼任。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1月13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查询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
注:(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中(1)、(2)、(3)要求。
(2)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4家;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7其他要求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特别提醒:1.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月23日09时00分至2012月217时00分(北京),……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中原高铁港配套公共设施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402-410173-04-05-3920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高铁港配套公共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二次)
2.2项目编号:HKG-JS-2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广顺二巷以东、荆州路以西、皛店路以北、兴朋路以南;
2.4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中原高铁港配套公共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占地面积约8万㎡(约12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国际交流中心综合体、配套用房、地下车库等平急两用配套设施。一标段为国际交流中心综合体、地下车库等平急两用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12.7万㎡;本次仅对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进行招标。
2.5招标范围:包括实施项目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补勘)、景观概念设计(景观概念设计包含中原高铁港配套公共设施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智能化概念设计、室内灯光概念设计、标识概念设计、其余专业方案设计配合、修建性详细规划、各专业初步设计(除结构、建筑、幕墙)、配合完成结构不规则论证、配合完成消防性能化评审、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动力、暖通、景观、道路、防震、人防、综合管网等各专业设计,以及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海绵城市、消防、燃气、热力、幕墙、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钢结构、试桩、降水(如有)、抗震支架、车库划线、标识标牌及标线、智能化、泛光照明、基建电、正式电、交通设计、声学、专用舞台工艺、精装修等专项设计,BIM设计、专项技术服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移交、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2.6质量要求:
各节点均符合国家及河南省、郑州市现行相关规定、标准;其中:
1.勘察质量标准:勘察报告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2.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设计深度满足招标人需求及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争创“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2.7计划工期:自甲方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18历天内完成EPC工作(其中勘察周期:1历天,设计周期:4历天)。
2.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前,证明需显示)。
3.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投标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3)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有任职的需承诺中标后可随时撤离其他任职在建项目;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③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相互不得兼任。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1月13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查询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
注:(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中(1)、(2)、(3)要求。
(2)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4家;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7其他要求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特别提醒:1.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月23日09时00分至2012月217时00分(北京),……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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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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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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