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21局四公司银川火车站地下人行通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以建设银审服(批)发【2018】2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银川火车站地下人行通道工程项目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港航局灞桥区高铁电力迁改土建配套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灞桥分局,建设资金来源省级专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灞桥区高铁电力迁改土建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银川火车站广场南侧人行通道工程,项目范围位于银川市火车站站前广场西南侧侧及火车站场内7-11股道之间。火车站通道一期东南侧通道包兰线K524+786处1-10m通道与火车站出站通道(包兰线K524+725.35)连通部分,长度9.25m,火车站火车站通道一期东南侧通道(包兰线K524+786处1-10m通道)与银川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换乘通道07的连通,长80.87m。
2.1.2灞桥区高铁电力迁改土建配套工程项目,该项目涉及 30 条电力管线迁改,其中西延高铁段 15 条西康及西十高铁段 15 条。新建电力管线总长度 15447.13m,其中新建电力管沟长度 14446.13m、隧道长度 1001m;新建电缆井341 个。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适用于21局银川火车站地下人行通道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6-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至少须提供螺纹钢检测报告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6-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工程施工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6-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至少须提供螺纹钢检测报告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6-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工程施工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明池公司8#车间新增门玻璃角窗连线项目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3
- 鞍钢实业运维热轧大型分公司2025年度铜套及滑块等询比招标采购公告 2025-04-23
- 建工三建装饰公司中国科大科技商学院装饰项目热浸锌钢材材料采购招标标段1招标公告 2025-04-23
- 酒钢集团炼轧厂成品辊轧制辊加工修复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3
- 中节能(石家庄)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钢材采购公告 2025-04-23
- 黑龙江一爱美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群力新城项目室外高空玻璃清洗服务项目招采公告 2025-04-23
- 武钢有限硅钢部二分厂CA7机组提质增效改造项目、四炼钢1、2号RH节能改造项目机电安装标段招标公告 2025-04-23
- 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开纤机、电动葫芦招标公告 2025-04-23
- 长江国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临高新盈中心渔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钢板桩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3
- G-13励磁板子(鞍钢轧辊公司)采购公告 2025-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