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省通信管理局项目食材采购比选公告
日期: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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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通信管理局项目2024-2025年物业服务合同条款要求,省通信管理局公司餐厅使用的食材采购由我方进行管理。现按照中心采购制度,省通信管理局公司餐厅食材采购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取供应商。
1.2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物资名称单位数量备注(配置描述)
省通信管理局项目食材采购供应商家1米、面、油、杂粮等
肉类、禽蛋类、水产品等
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等
调料、饮料、其他等
本项目是集中采购,采购数量为预估采购量,实际采购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预算额度(不含税):46万元。
1.4 保质期限要求:按各物资品类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5到货/实施要求:签订协议之日起/按订单要求。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折扣限价:90%,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标段的应答;
2.2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 应答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4应答人须具备2023年1月至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前的两项(含)以上不少于45万元(不含税)为政府机关、学校、军队、大型餐饮或企业餐厅供应食材的同类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扫描件(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备查)。业绩项目清单须按金额从高到低排列,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对应采购订单,提供合同(或订单)对应发票扫描件及查验结果。业绩计算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文件清晰完整,不得进行涂抹或遮挡,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应答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签订合同;
2.6 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和黑龙江联通省级黑名单及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2.7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8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 .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9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9.1、满足应答须知及比选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9.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9.3、应答人承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附件:技术规范》要求及相应行业规范和国家标准。
2.9.4、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根据项目情况调整):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保险费、售后服务等。
2.9.5、品质保障:
(1)供应商必须保证产品质量,提供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提供三无产品。
(2)不得提供临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材,且有效期应在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3)蔬菜、水果类食材必须保证新鲜、外观完整,不得腐烂变质等。
(4)鱼、肉类食材必须保证为当天生产且检疫合格,不得有异味、受污染等。
(5)供应食材可溯源。
(6)产品的品牌、包装、规格不得随意更换。
(7)产品包装完好无破损、胀气、受污染等情况;
2.9.6、配送保障
(1)常规食材配送:供应商应在接到食材清单后在指定内完成配送。
(2)应急食材配送:根据我方的食材清单及送货完成配送。
(3)应答人承诺:在配送过程中,对于市场上普遍存在的食品原材料,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配送。
(4)送货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5号。
2.9.7、价格保障:
(1)材的单价应低于哈尔滨地区如比优特、大润发、生鲜超市等大型超市日牌平均价。
(2)食材的价格不得出现异常波动,因在询价周期内食材价格出现波动需向我方提出书面申请。
(3)食材价格的涨幅不得超过市场该类食材的平均涨幅,且涨价后不得超过上述3家超市的日牌平均价。
(4)配送食材价格需由甲方代表进行签字确认。
(5)若各大型超市无该食材品类则以大型农贸市场零售价为准;
2.9.8、应答人折扣报价如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水平,需要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应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则认为低于成本报价,该应答报价无效。
2.9.9、特殊情况处理:中选人如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品质保障、配送保障、价格保障,甲方进行警告,三次警告无效后,采购人可通知中选人进入过渡期,过渡期后解除合同,由中选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过渡期前已执行份额比例扣缴履约保证金;
2.9.10、过渡期承诺:为保证供应平稳运行,因中选方违约,解除合同前进入过渡期。过渡期内,采购人对剩余份额进行重新采购,中选人在采购人指定的大型超市(或大型农贸市场)为采购人提供货源,中选方过渡期违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9.11、任何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等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食材品种后,由中选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人进行赔付外,处以该批次货品的10倍罚款,扣罚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将该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2.9.12、合同期限:
(1)框架协议期:12个月
(2)以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份额进行协议额度管控,协议到期后终止;
(3)如采购份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
(4)如协议到期,采购份额尚未执行完毕,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最多延长3个月。
(5)若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省通信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主体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2.9.13、验收及结算方式:
(1)结算: 甲方已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乙方根据《采购订单》向甲方交付的货物已全部到货, 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按月实际采购金额付款;
(2)付款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及甲方要求,乙方需提供相应种类的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为订单总价100%,首次付款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
2.9.14、履约保证金要求:为保证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按照管控金额的5%缴纳。中选人应于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内(法定假日除外)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甲方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中选结果顺延或重新采购)在协议签订前缴纳。协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返还(无利息);
2.9.15、应答人在本地设有常驻机构且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办公场所以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或承诺中选后一个月在本地设立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且承诺在合同履行完毕前不得撤销或撤除。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2012月2至2012月3,每天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下同)。
4.2 比选文件费用:采购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1.1项目概况:根据通信管理局项目2024-2025年物业服务合同条款要求,省通信管理局公司餐厅使用的食材采购由我方进行管理。现按照中心采购制度,省通信管理局公司餐厅食材采购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取供应商。
1.2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物资名称单位数量备注(配置描述)
省通信管理局项目食材采购供应商家1米、面、油、杂粮等
肉类、禽蛋类、水产品等
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等
调料、饮料、其他等
本项目是集中采购,采购数量为预估采购量,实际采购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预算额度(不含税):46万元。
1.4 保质期限要求:按各物资品类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5到货/实施要求:签订协议之日起/按订单要求。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折扣限价:90%,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标段的应答;
2.2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 应答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4应答人须具备2023年1月至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前的两项(含)以上不少于45万元(不含税)为政府机关、学校、军队、大型餐饮或企业餐厅供应食材的同类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扫描件(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备查)。业绩项目清单须按金额从高到低排列,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对应采购订单,提供合同(或订单)对应发票扫描件及查验结果。业绩计算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文件清晰完整,不得进行涂抹或遮挡,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应答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签订合同;
2.6 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和黑龙江联通省级黑名单及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2.7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8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 .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9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9.1、满足应答须知及比选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9.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9.3、应答人承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附件:技术规范》要求及相应行业规范和国家标准。
2.9.4、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根据项目情况调整):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保险费、售后服务等。
2.9.5、品质保障:
(1)供应商必须保证产品质量,提供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提供三无产品。
(2)不得提供临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材,且有效期应在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3)蔬菜、水果类食材必须保证新鲜、外观完整,不得腐烂变质等。
(4)鱼、肉类食材必须保证为当天生产且检疫合格,不得有异味、受污染等。
(5)供应食材可溯源。
(6)产品的品牌、包装、规格不得随意更换。
(7)产品包装完好无破损、胀气、受污染等情况;
2.9.6、配送保障
(1)常规食材配送:供应商应在接到食材清单后在指定内完成配送。
(2)应急食材配送:根据我方的食材清单及送货完成配送。
(3)应答人承诺:在配送过程中,对于市场上普遍存在的食品原材料,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配送。
(4)送货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5号。
2.9.7、价格保障:
(1)材的单价应低于哈尔滨地区如比优特、大润发、生鲜超市等大型超市日牌平均价。
(2)食材的价格不得出现异常波动,因在询价周期内食材价格出现波动需向我方提出书面申请。
(3)食材价格的涨幅不得超过市场该类食材的平均涨幅,且涨价后不得超过上述3家超市的日牌平均价。
(4)配送食材价格需由甲方代表进行签字确认。
(5)若各大型超市无该食材品类则以大型农贸市场零售价为准;
2.9.8、应答人折扣报价如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水平,需要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应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则认为低于成本报价,该应答报价无效。
2.9.9、特殊情况处理:中选人如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品质保障、配送保障、价格保障,甲方进行警告,三次警告无效后,采购人可通知中选人进入过渡期,过渡期后解除合同,由中选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过渡期前已执行份额比例扣缴履约保证金;
2.9.10、过渡期承诺:为保证供应平稳运行,因中选方违约,解除合同前进入过渡期。过渡期内,采购人对剩余份额进行重新采购,中选人在采购人指定的大型超市(或大型农贸市场)为采购人提供货源,中选方过渡期违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9.11、任何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等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食材品种后,由中选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人进行赔付外,处以该批次货品的10倍罚款,扣罚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将该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2.9.12、合同期限:
(1)框架协议期:12个月
(2)以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份额进行协议额度管控,协议到期后终止;
(3)如采购份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
(4)如协议到期,采购份额尚未执行完毕,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最多延长3个月。
(5)若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省通信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主体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2.9.13、验收及结算方式:
(1)结算: 甲方已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乙方根据《采购订单》向甲方交付的货物已全部到货, 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按月实际采购金额付款;
(2)付款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及甲方要求,乙方需提供相应种类的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为订单总价100%,首次付款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
2.9.14、履约保证金要求:为保证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按照管控金额的5%缴纳。中选人应于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内(法定假日除外)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甲方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中选结果顺延或重新采购)在协议签订前缴纳。协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返还(无利息);
2.9.15、应答人在本地设有常驻机构且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办公场所以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或承诺中选后一个月在本地设立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且承诺在合同履行完毕前不得撤销或撤除。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2012月2至2012月3,每天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下同)。
4.2 比选文件费用:采购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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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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