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莆田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2线)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为满足项目施工所需,现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服务中心作为招标服务单位,负责本项目主要物资公开招标工作。本项目钢材、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挂网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莆田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2线)长乐机场段站前工程JCZQ-1标项目工程含明挖段和盾构隧道。明挖段长192m,盾构隧道长4729m。明挖结构标准段宽14.3m,水泵房段宽19.7m,深11.74m-17.43m。盾构隧道管片外径13.1m,内径12m,环宽2m,厚0.55m,隧道始发端埋深8m,接收端埋深9.2m,最大埋深42m, 采用一台泥水平衡盾构施工。盾构从明挖段始发后依次下穿福州机场高速、侧穿机场海堤线、下穿地铁F1线、南进场道路后在长乐机场站接收。
合同工期为42个月,计划开工2010月,中标价为113907万元。2.2招标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建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招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建材生产商2022年至开标之日至少一份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且须对投标产品质量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2)。(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以来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 C、D 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2型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招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现行标准,且须对投标产品质量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2)。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以来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 C、D 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3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不接受同时拥有立窑和旋窑生产线的生产商的产品。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招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2022年以来内至少一份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且须对投标产品质量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2)。(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以来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 C、D 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其他要求:经销商须具有满足投标产品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经销商证明,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水泥企业,必须注明所投标包件相应提供产品的直接生产厂名称和地址。未经采购人允许,经销商商不得私自更换代理的生产厂产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信息维护截止为:2025 年1月3日16: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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