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2025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已以《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修订印发<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维护质量检查标准>》的通知苏交公设施﹝2023﹞303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连云港市2025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2025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工程包括:
(1)连云港市2025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更新漆划工程施工项目;
(2)连云港市2025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安设施日常维护工程;
(3)全市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养护临时增加的交通安全设施、以及其他工程临时增加的交通安全设施等。
为规范上述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省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工程管理要求,拟开展连云港市2025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2.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即2025JAZX-JC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上述项目概况中的(1)连云港市2025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更新漆划工程施工项目;(2)连云港市2025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安设施日常维护工程;(3)全市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养护临时增加的交通安全设施、以及其他工程临时增加的交通安全设施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工程的质量跟踪检测。
质量检测内容为:配合发包人进行现场质量管理;按发包人批准的频率对所有项目进行质量抽检;对标准试验进行抽查复核抽检;检查关键工程的工艺性试验;对监理人和承包人试验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进行检查、报告;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发包人日常检查及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工作等。
2.3 服务期
质量跟踪检测服务期约12个月(以业主指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
(3)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担过类似公路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类似公路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是指检测项目中至少包含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检测工作,否则不予认可。
3.1.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至少涵盖材料(或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或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至少涵盖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专业);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自2021年1月至今,担任过类似公路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公路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是指检测项目中至少包含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检测工作,否则不予认可。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试验检测类);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本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且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不允许再参与和接受本标段内承包人委托的施工、监理、检测、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不允许再参与和接受本标段内监理单位委托的检测、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如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
3.6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始:2012月3截止2025年1月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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