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江西省分公司电梯微分布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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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800台主控单元(1.8G LTE)、1040台轿厢单元(1.8G LTE)、200台主控单元(1.8G LTE+2.1G NR/LTE)、260台轿厢单元(1.8G LTE+2.1G NR/LTE)、200台主控单元(1.8G LTE+3.5G NR)、260台轿厢单元(1.8G LTE+3.5G NR)。
1.2预算金额:399.00万元(不含税)。
1.3协议签订方式:框架协议+订单,框架合同金额为预算,据实按需下单。
1.4协议签订有效期:以下述三种情况孰先满足之日为本框架协议终止日期:(1)本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 24个月届满之日;(2)本合同采购份额执行完毕之日;(3)同类设备下一期集中采购框架协议生效之日(适用于集团集采产品)。注:若本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金额或合同标的未完全履行,特殊情况需延期的,由双方协商后可以适当延长合同有效期,直至合同金额或合同标的全部履行为止,同时延期后合同总执行期不超过三年。
1.5供货地点:江西省11个地市;
1.6交付周期: 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含)送货至江西省11个市分公司指定地点。
1.7保修期限: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保修期内所有服务费用(包括交通费、返修件和更换件的安装费和测试的相关费用等)全部由卖方承担。
1.8标段划分:单一标段、不划分份额。
1.9本项目设置统一折扣率最高限价100%和不含税单价基准价(详见《招标附件3: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发布之日不计算在内,且以合同签订为准)的同类项目的合同业绩至少1份;
业绩证明材料:(1)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章页)和结算发票扫描件,合同认定为合同签订;(2)框架合同订单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必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章页)、订单和结算发票扫描件;(3)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订单投标人提供发票的,至少针对其中1张发票提供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查询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4)同类项目定义:合同或订单内容需包含:“微分布”、“直放站”、“信号放大器”、“无限通”、“电梯覆盖”等关键字或相关内容。
2.4投标人所有投标产品均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信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注:需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6其它要求:
(1)严禁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或《江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江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江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乙方)承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招标人将进行IP 、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MAC地址相同,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否决其投标,同时将相关投标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6)招标人将查询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若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股权关联关系,评标委员会 将按照围标、串标或无效投标处理。
(7)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8)无效投标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如已签订合同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标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9)绿色环保低碳要求:
①绿色包装: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承诺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会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
②绿色制造:确保制造工艺环保节能、使用绿色环保原材料,绿色运输、存储等;
③环保承诺:潜在投标人须承诺生产过程满足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环保要求,未出现过且在本项目合同执行中不会出现包括环保政策原因在内的各种拒绝或延迟供货情况。。
(10)投标人须提供《安全承诺函》、《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合规经营承诺书》和《保密承诺书》。
注:本项目将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进行网上招投标,投标供应商需具备“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新的数字证书(20112月3之前购买的iPASS证书均须升级后才可以使用,建议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结束后尽快按照《中国联通iPASS升级通知》的内容进行升级操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01月03日23时59分至2025年01月123时59分(北京,下同)。
1.1招标内容:800台主控单元(1.8G LTE)、1040台轿厢单元(1.8G LTE)、200台主控单元(1.8G LTE+2.1G NR/LTE)、260台轿厢单元(1.8G LTE+2.1G NR/LTE)、200台主控单元(1.8G LTE+3.5G NR)、260台轿厢单元(1.8G LTE+3.5G NR)。
1.2预算金额:399.00万元(不含税)。
1.3协议签订方式:框架协议+订单,框架合同金额为预算,据实按需下单。
1.4协议签订有效期:以下述三种情况孰先满足之日为本框架协议终止日期:(1)本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 24个月届满之日;(2)本合同采购份额执行完毕之日;(3)同类设备下一期集中采购框架协议生效之日(适用于集团集采产品)。注:若本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金额或合同标的未完全履行,特殊情况需延期的,由双方协商后可以适当延长合同有效期,直至合同金额或合同标的全部履行为止,同时延期后合同总执行期不超过三年。
1.5供货地点:江西省11个地市;
1.6交付周期: 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含)送货至江西省11个市分公司指定地点。
1.7保修期限: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保修期内所有服务费用(包括交通费、返修件和更换件的安装费和测试的相关费用等)全部由卖方承担。
1.8标段划分:单一标段、不划分份额。
1.9本项目设置统一折扣率最高限价100%和不含税单价基准价(详见《招标附件3: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发布之日不计算在内,且以合同签订为准)的同类项目的合同业绩至少1份;
业绩证明材料:(1)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章页)和结算发票扫描件,合同认定为合同签订;(2)框架合同订单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必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章页)、订单和结算发票扫描件;(3)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订单投标人提供发票的,至少针对其中1张发票提供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查询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4)同类项目定义:合同或订单内容需包含:“微分布”、“直放站”、“信号放大器”、“无限通”、“电梯覆盖”等关键字或相关内容。
2.4投标人所有投标产品均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信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注:需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6其它要求:
(1)严禁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或《江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江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江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乙方)承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招标人将进行IP 、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MAC地址相同,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否决其投标,同时将相关投标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6)招标人将查询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若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股权关联关系,评标委员会 将按照围标、串标或无效投标处理。
(7)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8)无效投标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如已签订合同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标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9)绿色环保低碳要求:
①绿色包装: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承诺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会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
②绿色制造:确保制造工艺环保节能、使用绿色环保原材料,绿色运输、存储等;
③环保承诺:潜在投标人须承诺生产过程满足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环保要求,未出现过且在本项目合同执行中不会出现包括环保政策原因在内的各种拒绝或延迟供货情况。。
(10)投标人须提供《安全承诺函》、《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合规经营承诺书》和《保密承诺书》。
注:本项目将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进行网上招投标,投标供应商需具备“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新的数字证书(20112月3之前购买的iPASS证书均须升级后才可以使用,建议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结束后尽快按照《中国联通iPASS升级通知》的内容进行升级操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01月03日23时59分至2025年01月123时59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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