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南方医院内科楼结构可靠性鉴定(含结构承载力复核)院内公开询比项目
三、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1 |
南方医院内科楼结构可靠性鉴定(含结构承载力复核)院内公开询比项目 |
1项 |
299,200.00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2.合同履行期: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截止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至2022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6.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外包:(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已购买本次公开询比文件。
8.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1)、(2)、(3)、(4)的条件:
(1)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采购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其中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持有旧资质标准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投标人同时提供承诺书(承诺内容:如果成交,按照新标准要求办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满足本项目检测范围要求,否则自愿接受采购人取消中选资格的处理决定)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穗建审批〔2024〕242号)等相关规定。
(3)近二年(从询比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起至响应截止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已在广州市或广州市市属区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有效备案,需提供备案网页截图或备案回执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注:依据:《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月至2025年1月13日领购公开询比文件,本公开询比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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