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房地产开发项目(恒驰?花语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数据投资备〔2024〕2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云馨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房地产开发项目(恒驰?花语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开发区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
2.2 工程规模:建筑总面积约128873.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88608.02平方米。计容面积包括:17层第四代高层住宅楼6栋58899.84平方米,4层叠墅12栋23191.52平方米,1层物管社区用房1栋720.59平方米,配套建设2层沿街商业用房4036.92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458平方米,室内体育健身用房201.4平方米,邮政代办点50.21平方米,消控室49.5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0265.38平方米。不计容面积包括:养老服务用房150.72平方米,托育服务设施201.4平方米,配电设施867.59平方米,门卫61.11平方米,垃圾用房41.82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房地产开发项目(恒驰?花语墅)土建、机电安装、配套工程、人防工程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暂定70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监理费不因实际工期的延长而增加;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390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住建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本市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至今,在投标单位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总建筑面积在7.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
说明:
(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证明资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中链接至企业诚信库获取到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业绩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书的验收为准,工程规模(建筑面积)以监理合同为准。
(3)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书面材料不能证明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
(4)类似业绩指新建或扩建住宅小区工程。
(5)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9 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有在监但满足要求)、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6)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7月至20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中标无效。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彩色扫描件资料。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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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4分 监理方案:22分 项目管理机构:22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类似工程业绩: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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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B=390万元。 注: 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本项目基准价计算方法选择方法四。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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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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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 (44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
4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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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方案 (22分) |
质量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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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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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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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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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方案 |
有具体措施及方法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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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 |
有具体工作制度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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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及信息 管理方案 |
有具体措施及方法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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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建议 |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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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③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不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 2)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若监理方案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监理方案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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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22分) |
总监理 工程师 |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2、总监理工程师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限满10年得1分,满20年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取得资格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上的批准为准);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土木建筑专业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 注:相关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评标时以诚信库获取到投标文件中的资料为准,否则不得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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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 |
1、本工程须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其中:土建专业1人,安装专业2人);其他监理人员不少于4人,满足上述全部要求的,得7分,每缺1人,扣1分,扣完为止。 注:土建专业:包括工民建、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施工与管理、建设工程管理(技术)、工程管理、建设工程、土木工程等。 安装专业:包括电气工程或技术、给排水、供热通风等。 2、上述监理机构中,如有1名所学专业为土建专业,具有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同时具有土木建筑专业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3、上述监理机构安装专业中,如有1人具有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同时具有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4、项目监理机构中,如有1名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1分。 5、项目监理机构中(不含总监理工程师),每具有一名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 1)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其他监理人员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根据江苏省住建厅〔2021〕第7号公告,已过期的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并视同有效。 2)专业以学历证书标明的所学专业为准。 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要提供投标人为拟报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六个月(207月至20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否则不得分。 4)上述人员相关证书等证明资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中链接至企业诚信库获取到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为准,否则不得分。 |
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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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分) |
1、拟投入现场设备:包括经纬仪、全站仪、混凝土回弹仪、激光测距仪、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测定仪、水准仪,有一件得1分,最高得6分。(以上设备须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2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以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生成的投标文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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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工程业绩 (4分) |
1.监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4分): 自2021年1月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总建筑面积在7.5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工程,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4分。 说明: (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证明资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中链接至企业诚信库获取到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业绩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书的验收为准,工程规模(建筑面积)以监理合同为准。 (3)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书面材料不能证明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 (4)类似业绩指新建或扩建住宅小区工程。 (5)投标人业绩与资格审查项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重复计取。 |
4分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3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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