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沅江市 2023 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EPC) (项目名称)已由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沅江市 2023 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EPC) 招标投标事项的批复、沅发改核〔 2024 〕 1 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沅江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沅江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沅江市 2023 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EPC)
2.2 建设地点:沅江市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面积共 13777 亩养殖水域(其中精养池塘 10530 亩,大水面 3247 亩)。
( 1 )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
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改造生产道路 67700 平方米,彩砖路 950 平方米,提质改造机埠 10 座,围湖堤改造 2100 平方米,过水涵管 446 米,人行便桥 2 座,购置太阳能路灯 351 盏及部分坡面、道路绿化、增设护栏等。
( 2 )池塘养殖尾水治理
根据各渔场实际情况建设三池两坝系统、生态沟渠 + 过滤坝、生态塘、陆基圆池循环养殖设施等,总建设面积 794.18 亩,其中:建设沉淀池 234643 平方米,曝气池 15620 平方米,净化池 55348 平方米,过滤坝 27 座,节制闸 37 处,布置毛刷 38 套,生态浮床 3441.25 平方米,生态沟渠 221.23 亩,生态塘 113.75 亩,沉水植物面积 25073 平方米,挺水植物 3000 平方米,生态砖护坡 45792 平方米,叶轮增氧机 6 台,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工程 1000 平方米,标识标牌 40 处。
( 3 )水质监测和环境调控系统
养殖尾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3 套。
2.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 含设计阶段 ) 。
2.5 招标范围:本次为中央财政资金进行招标,其他自筹资金由各养殖户自建。(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包括设计方案进行深化和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工程预算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
采购:包括所有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施工:包括项目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内容。满足使用要求及后续服务等。
2.6 质量要求:
( 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的输出成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规范的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方案设计。( 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交验合格。( 3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 施工保修要求: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 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账户未被冻结 。
3.1.3 设计业绩要求: /
3.1.4 施工业绩要求: /
3.1.5 信誉要求: 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 “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6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且无在建工程;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3.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3.1.8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且无在建工程;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9 施工机械设备: /
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拟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以外的人员的配备实行承诺制,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承诺:待中标后按相关规定配备及备案。其他要求: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一致(职称证书除外);提供投标单位为拟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前 6 个月的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可以是满足相关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的牵头方;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④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⑤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3.3 其他要求: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15 〕 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同时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证明及有 效期内符合上述规定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前期参与本项目咨询或设计的单位,允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12 日 (北京,下同)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 2024 年 02 月 06 日 09 时 1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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