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方式已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新平县帽盒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中标人。特邀请有实力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次比选,提交响应文件。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新平县帽盒光伏发电项目。
2.2项目编号:D53A。
2.3比选范围:新平县帽盒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规模2万千瓦。
2.4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2.5工期要求:取得项目开发权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完成备案后,须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因自身原因逾期未完成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开工建设的,取消备案,收回开发权,项目业主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县光伏开发建设。开工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
2.8经营年限:25年,经营期满后县政府将无条件收回开发权。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近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信誉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比选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对比选申请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类似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含股东或控股单位,需提供相关组织机构关系证明材料)2020年1月起至今应当至少承担过1项或以上的类似业绩(光伏或风力发电项目),(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证明或并网协议等资料)。
3.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管理人员非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13日起至2025年01月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时30分至11时30分,
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
),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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