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5年道路标线复划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5年道路标线复划工程。
2.2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全区市政道路及公路标线复划,含纵向标线、文字标记、指示箭头、人行斑马线、车位等。
2.3招标范围:
一标段: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5年道路标线复划工程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5年道路标线复划工程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5年道路标线复划工程三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计划工期:2025年2月2起至202
2月23日。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3968533.01元;
二标段:2965717.75元;
三标段:2964294.0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且不得在其他未完工的项目中任职。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次招标业绩认定: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
为准,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至20)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月
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1月
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一至三标段允许兼投兼中,但兼投的投标人在各标段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若投标人派出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有重复,且在前序标段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在后续标段的投标无效,作否决其投标处理(评标顺序按一至三标段进行评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自2025年1月18时30分至2025年1月2
16时00分……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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