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石楼镇联围村莲花西路56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项目交易公告(第二次发布)交易编号:区集资竞20240251
日期: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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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种类(关于竞投人种类的说明详见《现场竞投项,目竞投人须知》一): √不限制,所有竞投人种类均可报名参与竞投; ×限制,仅限营利法人报名(项目业主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可以报名参与竞投的竞投人种类),详见下表; (二)符合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1.本次交易报名时未被列入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的异常名单。2.原参与本项目交易但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不得再报名参与本项目竞投;凡今后属于本项目业主单位其他项目的交易活动(含番禺区及石楼镇范围内交易的项目),本项目业主单位有权不接受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参与。 (三)竞投人需保证提交的涉及其准入条件【详见本条第(一)】 的资质、资格、证照等证件资料在以下期间真实且有效。否则,区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竞投资格(或竞得资格)。竞投人报名资料真实有效期具体要求: √不限制,报名之日真实有效即可。 ×限制,(项目业主方根据表决通过后的实际情况填写)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联围###路56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二)资产类型: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三)资产地址:联围###路56号(A1-A10)详见现状图; (四)交易面积:建筑面积约2218平方米; (五)项目经营用途:商业,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 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六)权属证书及相关批准文件取得情况: 1.权属证书:√□无证 □有证,证号: ;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证 □有证,证号:; 3.其他:(如无其他权属证书及相关批准文件填写u201c无。u201d) (竞投人务必注意:拟交易资产如已获取相关权属证书或批准文件的均在此处以列举方式进行披露,未列举即表明相关权属证书或批准文件未取得,竞投人不得在此后就此提出异议或反悔,否则应承担交易失败的过错赔偿责任。) (七)消防验收情况:暂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由竞得人自主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八)合同年限:20年,自20
12月
起至2044年12月
止; (九)免租期:2个月(合同期内第13、14个月); (十)交易底价:含税价********元/月/宗; (十一)递增方式:每三年为一个租金递增周期,每个递增期的租金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10%; (十二)交易保证金:********元(大写:壹佰肆拾壹万贰仟元整); (十三)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大写:壹佰肆拾壹万贰仟元整); (十四)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投。每次举牌递增1000元或其整数倍。 (十五)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六)交易规则:详见《现场竞投项目竞投人须知》; (十七)竞投地点:番禺###路景观###街道办事处东侧(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十八)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约定交付; (十九)其他说明: 1、承租方公开竞价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壹佰肆拾壹万贰仟元整),在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在合同开始后3个月,按时缴纳租金并出租方未发现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出租方无息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元给承租方;在合同期满后交清水电费,若承租方无违反合同有关规定,交清应缴租金及各种费用并按约定交还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后,出租方将在3
内,合同履约保证金剩余的********元全额无息退回给承租方。 2、报名时,如被委托**/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可由被委托**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均予以承认其有效性。 3、承租方必须管理并宣传好员工的治安秩序、安全生产及合同范围内的一切人员的安全意识等,必须落实各项防溺水措施,如围蔽、警示等。若员工的生产及合同范围内出现的一切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4、承租方如需在土地及地上物现状的基础上进行维护或修缮(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顶棚、墙面、天面、柱梁、外立面、门、窗、水电设施、下水道、排污管道及卫生间),需向出租方书面申请,获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维护或修葺的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5、如遇国家或上级部门征收或征用(全部或部份)时,双方必须服从,无条件解除合同,不属双方违约,出租方无息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给承租方后,合同即告终止,土地及地上物补偿归属出租方所有,搬迁费属承租方所有。 6、承租方签订合同后一年内不得转让合同,一年后合同转让第三方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好有关转让合同手续,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合同,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同时有权没收承租方所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且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本合同承租方负责。转让合同年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年限。合同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把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转租,如确有需要,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转租,转租年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年限,否则出租方不予办理相关证照,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7、项目业主方按20
12月
现状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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