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瓷砖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大泽湖生态智慧城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项目基地西侧为雅湖路,东侧为金福路南侧为西塘路,北侧为大湖路,高中部规划有1#教研综合楼、2#高中宿舍、3#奥赛科教综合大楼、4#艺术中心、食堂报告厅综合楼、5#体育馆等相关配套设施。初中部规划有1#科技综合楼、2#教研综合楼、3#报告厅、4#体育馆、食堂、5#垃圾站、廊桥等,结构为框架结构和网架结构多层建筑。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内装、智能化、室外配套等。
2、竞标范围:瓷砖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教室地砖 |
800*800 |
m2 |
14100 |
|
2 |
教室墙砖 |
400*800 |
m2 |
9000 |
|
3 |
走廊地砖 |
600*1200 |
m2 |
18100 |
|
4 |
走廊墙砖 |
600*1200 |
m2 |
5300 |
|
5 |
宿舍地砖 |
600*1200 |
m2 |
6100 |
|
6 |
宿舍走廊地砖 |
800*800 |
m2 |
3000 |
|
7 |
宿舍卫生间地砖 |
600*600 |
m2 |
2800 |
|
8 |
办公室地砖 |
600*1200 |
m2 |
950 |
|
9 |
食堂纯色地砖(就餐区) |
600*1200 |
m2 |
1750 |
|
10 |
食堂地砖(就餐区走道) |
600*1200 |
m2 |
13800 |
4、交货: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招标人下达供货计划后三日内交货。
5、交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生态智慧城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1)投标人保证货物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买方要求。
(2)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如:材质单、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合格证、及其他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的文件)。投标人保证货物有出厂合格证及省级以上质检报告及试验报告;严格要求各种规格的材料货物和技术指标、型号、性能等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行业标准;产品质量符合陶瓷砖测试标准GB/T 4100-2015要求。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检测标准。
(3)货物交接时,招标人仅对货物数量、型号及外观进行检查,招标人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投标人的质量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4)投标人须确保所供应产品为合格一线品牌,报价时需明确货物对应的品牌名称,除非事先经过招标人的认可或根据招标人提出的更换要求,实际供货品牌必须与报价时所报品牌相符;如所供材料品牌不是报价文件指定的品牌,且未经招标人允许已用于工程上,一经发现,所用材料及返工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将追究投标人的责任且按报价单明确品牌已使用工程量的双倍金额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5)批量供货不能低于双方封样样板质量。严格按照买方提供几何尺寸下料。同时对所在几何尺寸进行套裁,严禁对产品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提供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材质合格证明书等应齐全、真实,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随货提供出厂检验报告、材质证明书。外观检查:壁厚均匀,无翘曲现象;釉面应平滑、细腻,无色差。
7、付款条件:
(1)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卸货后,买方进行质量验收,经质量验收合格,买卖双方进行计量,买方出据收货凭证。
(2)本次采购无预付款。
(3)材料结算数量以买方指定签收人和卖方指定送货人共同签字的收货凭证(现场接验单)为准,并作为分批结算数量依据,其它任何凭证都不能成为确认供货数量的依据。
(4)每月2前双方进行从上月2
至本月2
的采购量核对并办理结算,结算办理完成后3
内向卖方支付货款,支付比例如下:
A:每月供货数量核对无误、卖方交齐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试验报告等应由卖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且结算办理完成后,向卖方支付至当批结算金额的70%;
B:本工程全部物资供应结束并验收合格,且供货数量核对无误、及卖方交齐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试验报告等应由卖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后6个月内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97%;
C:剩余已结算金额的3%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大泽湖生态智慧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且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返还保修金申请后,扣除相关维修费用和鉴定费用(如有)并经买方确认后无息返还保修金。如果卖方尚有部分保修工作未完成,则买方有权在上述工作完成之前扣除与完成工作所需费用相应的金额的付款。
(5)支付方式:包括以下全部支付方式,供应链金融、银行票据、信用证、银行转账等,开具的供应链金融、银行票据、信用证等期限不超过1年。如发生贴息费用由双方协商。
(6)买方付款时,卖方需向买方提供符合相关规定及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在合同价款内),发票金额等于当期结算金额。卖方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发票中的出票单位应与本合同的卖方名称完全一致;并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完整的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合同号。因发票未按时开具或因发票开具不合格造成买方无法抵扣,其无法抵扣的税款由卖方承担。
(7)本合同税率为13%,若合同执行期间政府对增值税税率政策进行调整,则税率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8、其他:
①质保期为12个月(以大泽湖生态智慧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一旦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招标人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况,投标人首先须退还全部货款,其次投标人还须根据招标人的损失情况做出适当赔偿。
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开标后10天内需全部到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必须为建筑材料出售企业或建筑材料生产销售经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及供应产品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
5、投标人必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17:00前(北京
)……获取竞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5年1月2
11时00分(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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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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