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北京酒店餐饮原材料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取中标供应商为北京南方明珠酒店食品原材料、副食品原材料,其中标段一为食品原材料,标段二为副食品原材料,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其中1个标段或2个标段进行响应,可兼中。
标段一中标供应商评分排名仅作为建组入围资格排名,选定中标候选人排名前3名的候选供应商签供货合同,签署1年期框架合同,合同含税上限总额为390万元,根据《北京酒店食品原材料定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选定每个周期的配送供应商。标段二中标供应商为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签署1年框架合同,合同上限总额为590万元,根据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合同期内的配送价格,价格原则上不做变动。清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1、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投标人以报折扣率形式对所投项目的标段进行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折扣率≤ 100%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100~90%)。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投标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率应当适用于清单内每一种商品。例如,折扣率填90%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商品单价*90%.投标人只能报唯一的折扣率,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率,投标人报价如超过限价且折扣率超出100%的投标将为无效投标。
4、标段一分配原则:合同首期配送价格按招标结果执行,由3家供应商按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名,依次分别配送20天;若供应商投标折扣率相同,则以抽签的形式确定优先配送。招标人根据《北京酒店食品原材料定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在每个定价周期内,对3家组内供应商发出定价报价邀请,根据报价得分及服务质量考核得分情况,对综合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第一的供应商进行配送。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合同期内所需的人工成本、包装、运输、售后、利润、税金,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所有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发生的所有费用,除合同约定价格外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中标人按招标人的订货量供货,并保证货物为最新鲜的且按时送货。
6.在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在所有框架合同不超过预算总标的额的情况下,按供应商分配原则为基础以及实施情况对框架合同额度进行调整,并履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
7.招标人在合同期内如因业务调整,需调整或终止部分配送区域的餐饮原材料采购,将提前一个月告知中标人,中标人须充分考虑到此类经营风险,同时不能视招标人违约,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8.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现场尽职调查,核实投标人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如现场实际情况与招投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可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 |
1 |
餐饮原材料 |
1.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大兴机场航源路与天兴街交叉口南航城4号楼明珠酒店 2.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航兴路与航食街交叉口向南200米明珠洗涤中心 3.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0号南方明珠大酒店 |
招标人根据自身经营需求,提前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
(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意: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 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提供201月
至今(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3.1 获取招标文件:2025年1月1
至2025年1月2
……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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