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泸州地区2025年地面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背景概况: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工程项目为西南采气厂所辖的云山坝作业区内管线、平台及场站内外工艺流程改造、平台零散气销售地面工艺、平台增压配套地面工艺、新投平台场站集输优化、太阳调整及海坝先导试验项目等。为满足生产开发需求,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及时完成项目意见书、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可研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及地面相关地质地形测量勘察、零星地面工艺变更设计、改造项目施工图等编制工作。加快项目进程,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符合项目需求的服务商,完成以上专项投资项目勘察设计工作。
2.2 主要服务内容:
根据项目需求,进行项目意见书编制、项目可研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可研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及地面相关地质地形测量勘察、零星地面工艺变更设计、改造项目施工图等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而协助业主完成选址规划、永久征地及线路路由协调、报批、设备材料分类等相关工作。编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工程测量和勘测报告、详细设计施工图文件(含CAD版)、采办技术规格书、非标设备设计(含橇装设备组橇设计图)、工艺操作手册等技术文件、为现场施工、开车、试运、投产 提供技术服务以及为项目提供各项审批、实施、运行等设计成果文件。
注:1)本项目不包含单项设计服务费用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依法招标项目。
2)中标人需根据本项目资金性质(成本或投资)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3 服务地点:四川省泸州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成本1年,投资2年)。
单项服务:自委托之日起,15天内提交三维设计审查,完成审查后10天内交付施工图设计A版及设备材料表,施工图A版审查后10天交付全部施工图0版设计,0版设计交付10天内交付施工图预算。若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影响,服务
顺延。
2.5 服务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和地方、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的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石油地面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程》(SY/T0009-2012)及集团公司发布的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设计相关规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有关管道建设方针和技术政策。本工程应当达到设计文件、施工图说明书要求的质量等级;设计文件未明确的,按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执行(若国家、行业、地方政府规定的质量等级不一致的,以高等级为准),若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未规定质量标准等级的,按合格等级执行。
2.6 招标范围为:根据项目需求,协助编写项目意见书、进行项目可研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可研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及地面相关地质地形测量勘察、零星地面工艺变更设计、改造项目施工图等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而协助业主完成选址规划、永久征地及线路路由协调、报批、设备材料分类等相关工作。编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工程测量和勘测报告、详细设计施工图文件(含CAD版)、采办技术规格书、非标设备设计(含橇装设备组橇设计图)、工艺操作手册等技术文件、为现场施工、开车、试运、投产 提供技术服务以及为项目提供各项审批、实施、运行等设计成果文件。
2.7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1)具有压力管道设计GC类GC1级资质;
(2)具有工程勘测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
(3)具有石油天然气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完成油气田地面工程勘察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须提供已完成的项目业绩合同及合同业主单位出具的签字盖章的设计成果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
以合同签订
为准。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 人员要求
3.5.1 项目经理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 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油气田地面工程勘察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且在项目中担任项目副经理或以上职务。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之一:1)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2)合同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副经理或以上的盖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
已合同签订
为准
3.6 其他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2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6.3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月1至2025年1月23日……报名。
5.2 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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