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雄安城市发展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雄安商务服务中心2025年度秩序服务
1.2 采购人:河北雄安城市发展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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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且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商务服务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 22 公顷,总建筑面积约为90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58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2 万平方米,总建设投资约为 90 亿元。项目主要包含会展中心、五星级酒店、商务酒店、商务办公、专家公寓、服务型公寓等,配有电影院、泳池、健身房等各类配套设施。
新接商业区域包含 6#楼裙楼集中商业及环廊商业,其中 6 号楼B1-5 层商业建筑面积 27845 ㎡,可租赁商业面积 13629 ㎡,将成为商业核心地带。地下环廊商铺可收费面积 24347 ㎡,涵盖环廊室内外公共区域以及商铺面积。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写字楼及商业区域(不含会展中心、会展酒店、索菲特酒店及公寓等运营部分)秩序服务。主要负责地下停车场及商服项目外围地上区域(不含会展中心、会展酒店、索菲特酒店及公寓等运营部分)的安保服务。物业秩序管理范围内的安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治安管理、消防管理、日常巡查、车辆管理及突发事件处理等。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2.5 服务地点:雄安商务服务中心。
2.6 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地区及委托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度(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2023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
(3)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过1个服务的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写字楼或服务的建筑面积不低于30万平方米的会展、商业综合体(至少包含办公、公寓、集中商业、酒店四种业态中的两种)的秩序、安保类服务业绩。
(4)信誉要求:
1)被雄安新区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2)近2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4)近一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5)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7)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84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8)上述第3)、4)、5)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保安队长:年龄30-4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为退伍军人,持保安证,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个标段 。
3.5其他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月223时00分00秒至2025年2月1
09时29分00秒(北京
,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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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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