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区新能源电动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EPC)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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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山区新能源电动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已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2409-420205-04-01-77738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黄石市汉冶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黄石市汉冶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黄石市铁山区
建设规模: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42190.00㎡(约213.28亩),建筑基底面积69120.14㎡,规划总建筑面积88321.48㎡(含综合服务楼9550.54㎡,倒班楼11089.48㎡,单层厂房66018.30㎡,库房883.50㎡,设备用房684.00㎡,门卫75.66㎡,垃圾房20.00㎡),计容建筑面积144926.27㎡,室外配套工程73069.86㎡(含道路及广场工程67382.26㎡,绿地面积5687.60㎡),建筑密度48.61%,容积率1.02,绿地率4.00%。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按照招标人相关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前期咨询工作,完成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管理及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专业设计等;2)施工:负责本项目所有施工任务。3)材料设备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试运行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4)验收移交:承包人完成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工作并保证一次性通过, 组织及编制工程结算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并提交发包人审批。满足所有建设功能需求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 。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
合同估算价:23000万元 。
2.3 其他: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相关查询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的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2、投标企业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处于被执行人阶段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3.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且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3.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格式自拟)。
3.3.3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4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3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记录。
3.4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的是:①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7 万平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②承接过1项投资金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元或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7 万平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③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7 万平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的类似项目业绩为准,工程总承包合同里的设计业绩及施工业绩均认可,业绩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提供的相关资料须反应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3.5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成立
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各方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确定,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7 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 1 月 2
至 2025年 2 月 11 日00:00时止(北京
、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为 2025 年 2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铁山区新能源电动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已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2409-420205-04-01-77738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黄石市汉冶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黄石市汉冶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黄石市铁山区
建设规模: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42190.00㎡(约213.28亩),建筑基底面积69120.14㎡,规划总建筑面积88321.48㎡(含综合服务楼9550.54㎡,倒班楼11089.48㎡,单层厂房66018.30㎡,库房883.50㎡,设备用房684.00㎡,门卫75.66㎡,垃圾房20.00㎡),计容建筑面积144926.27㎡,室外配套工程73069.86㎡(含道路及广场工程67382.26㎡,绿地面积5687.60㎡),建筑密度48.61%,容积率1.02,绿地率4.00%。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按照招标人相关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前期咨询工作,完成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管理及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专业设计等;2)施工:负责本项目所有施工任务。3)材料设备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试运行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4)验收移交:承包人完成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工作并保证一次性通过, 组织及编制工程结算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并提交发包人审批。满足所有建设功能需求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 。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
合同估算价:23000万元 。
2.3 其他: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相关查询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的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2、投标企业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处于被执行人阶段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3.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且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3.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格式自拟)。
3.3.3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4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3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记录。
3.4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的是:①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7 万平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②承接过1项投资金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元或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7 万平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③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7 万平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的类似项目业绩为准,工程总承包合同里的设计业绩及施工业绩均认可,业绩
3.5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成立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各方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确定,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7 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 1 月 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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