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浙江油田公司土地复垦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服务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目前浙江油田公司西南区域管辖范围内场站陆续投产,为严格落实浙江油田公司土地管理节约集约用地管理,需要在项目投入生产后及时开展复垦退耕工作,为确保复垦选商依法合规,高效开展复垦工作,计划开展土地复垦一体化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分为标段1大安区域,标段2泸州叙永区域,具体实施工作量及金额按实际委托项目结算,服务期限2年。
2.2服务内容及工作量
1.服务内容:
1)根据浙江油田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下达复垦退耕指令,在期限内依法合规完成下达井场复垦宗地复垦施工、退租及手续办理工作,包含组织开展土地复垦设计、测绘、施工(含复垦土地相关的基础设施)、与被占地村民签订退租协议及进行补偿、与政府签订退租协议、组织村集体验收、政府土地主管复垦质量验收并取得复垦验收合格批复、退还复垦预存费用、耕地占用税等全过程服务。
2)因复垦工作引起外协工作由乙方自行处理。
3)土地复垦周边防洪防汛设施经招标人现场确认后实施,列入土地复垦费用,按照实际工作量结算。
2.工作量:
1)标段1:暂定29宗土地,预计512亩,该数据为预测工作量,本项目不承诺最低工作量,具体工作量按实际委托项目结算。
2)标段2:暂定66宗土地,预计630亩,该数据为预测工作量,本项目不承诺最低工作量,具体工作量按实际委托项目结算。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2.4单项服务要求:
标段1:甲方下达单宗土地复垦任务90天内完成现场施工,120天内完成地方政府验收取得合格证书,150天内完成复垦预存费用和耕地占用税退还。以上为累计
;
标段2:单宗土地复垦任务10天内完成现场施工,30天内完成地方政府验收取得合格证书(具备同时开展8宗及以上土地复垦施工能力)。
2.5服务地点:重庆市辖区、四川省泸县、四川省叙永县。
2.6招标范围为:根据浙江油田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下达复垦退耕指令,在期限内依法合规完成下达井场复垦宗地复垦施工、退租及手续办理工作,包含组织开展土地复垦设计、测绘、施工(含复垦土地相关的基础设施)、与被占地村民签订退租协议及进行补偿、与政府签订退租协议、组织村集体验收、政府土地主管复垦质量验收并取得复垦验收合格批复、退还复垦预存费用、耕地占用税等全过程服务及土地复垦外协工作。
2.7标段的划分及标段具体内容:
1.标段名称(标段1):大安区块土地复垦一体化服务项目
1)标段估算金额:暂定总金额为2596.00万元(含税),其中复垦综合控制价格2497.00万元(含9%增值税),复垦设计及验收退还耕地占用税、复垦预存费99.00万元(含6%增值税))。
2)标段服务地点:重庆市、四川省泸县
3)标段服务内容:根据浙江油田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下达复垦退耕指令,在期限内依法合规地完成暂定29宗地、512亩土地复垦施工及退租手续办理。包含组织开展土地复垦设计、测绘、施工(含复垦土地相关的基础设施)、与被占地村民签订退租协议及进行补偿、与政府签订退租协议、组织村集体验收、政府土地主管复垦质量验收并取得复垦验收合格批复、退还复垦预存费用、耕地占用税等全过程服务。
2.标段名称(标段2):泸州区域闲置土地复垦一体化服务项目(二期)
1)标段估算金额:暂定总金额为:2503万元(含税),其中土地复垦施工1907.00万元(含9%增值税),土地复垦验收396.00万元(含6%增值税),不可预见费200万元。
2)标段服务地点: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
3)标段服务内容: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叙永区域内生产平台外闲置土地及弃置井场闲置土地,暂定66宗土地,预计630亩。主要工作内容为开展闲置土地复垦施工并配建必要排水沟、耕种便民路以及堡坎。编制复垦设计、复垦验收相关报告,申请地方政府对复垦土地进行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意见,办理复垦保证金退还申请。
本项目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每家投标人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两个标段评标及授标顺序为标段1、标段2。按照兼投不兼中原则,若投标人在前序评审标段中,已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的成立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至于具有1宗土地复垦或者整理(或修复)等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区县级(或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验收合格文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单宗土地统计方式:油气田行业以单个井场或场站用地为1宗;其他开采矿以单个开采矿址用地为1宗;其他行业以单个项目为1宗。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
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人员要求
3.5.1投标人需为本项目设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1名。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人员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清单或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退休人员不提供社保证明,需提供退休证明文件)。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土地复垦设计、复垦施工部分允许分包,分包服务商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
3.6.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2月至2025年2月1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个标段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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