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二期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元氏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元数政审字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公路工程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氏县公路工程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二期工程EPC总承包;2.1.2建设地点:元氏县;2.1.3建设规模:该项目起于装院路与双龙大道交叉处,沿旧路向西至终点与元大线交叉,并与一期工程相连。路线全长3.0公里。本次改造对旧路进行加宽,路基宽度17米(与一期工程宽度一致),双向四车道,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利用现有隧道,并在隧道东西洞口外,由17米过渡为12米。项目对旧路的安全设施、涵洞、绿化等利用加宽,并对旧路统一铣刨罩面处理,重新施划标线。2.1.4工期:19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
历天;施工工期18
历天。计划开工
:2025年3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清单编制、竣工图、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及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配套设备及施工主要材料的采购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④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⑤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
3.1.3财务要求:(1)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1.4信誉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2月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中小企业份额的60%(即总预算金额的24%)。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的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中小企业份额的60%(即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2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推进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实施方案》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及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安全感、满意度,重点排查招投标领域六个方面问题:一是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二是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三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四是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五是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不规范、代理人员非专职专业人员;六是评标专家评标行为不规范、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发现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行政监督部门及公安等有关部门。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6、本项目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11 00:00至2025-02-17 23:59(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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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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