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公司2025-202安全评价技术服务集中招标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公司2025-202安全评价技术服务集中招标采购。
2.2项目概况:根据西南油气田公司目前工程进度及安排,2025-202度西南油气田公司安全评价类项目较多,为保证项目按时施工建设,计划进行本次招标。
本次服务内容为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技术服务,预估金额为11146万元(币种为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本次招标项目为集中招标,实际工作量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确定,招标人不作总工作量的承诺,框架合同生效后若双方未能就委托事宜(工作量)达成一致,中标人不得以招标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为由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2025-202度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投资10亿元(含10亿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服务类招标(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相关部门的要求,结合项目设计等相关资料,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勘察,分析和预测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编制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报甲方或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审查,并负责通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相关部门的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及项目设计、施工、完工各阶段资料,进行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开展验收并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验收意见书),组织并通过安全设施验收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验收意见书)技术审查,形成验收报告,并建立档案等相关工作。
标段(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具体要求:(1)标段一: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预计为9770万元(币种为人民币,不含增值税)。(2)标段二: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预计为1376万元(币种为人民币,不含增值税)。标段一和标段二可兼投兼中。
注:标段一和标段二包括专业范围内的新能源建设项目。
2.4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服务地点:四川省、重庆市等行政区域内。
2.6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年或本次招标总项目预估金额用结为止。
2.7质量标准:(1)评价工作程序、编制的报告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相关部门的要求;(2)编制的报告通过对应审批权限的行政部门或建设单位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工程及服务项目:
☑不允许分包。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
物资及服务项目:本项目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允许代理商投标,具体要求:
□物资: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服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服务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同一服务商对同一项服务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服务时将被否决投标;/。
□其他情况:/。
*3.资质要求:
☑有要求,资质要求:(1)一标段: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2)二标段: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
注:提供机构资质证书资格证明文件。
□无要求。
*4人员资格和要求:
4.1一标段
R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配置1名一级安全评价师作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从事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领域安全评价工作5年以上,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长超过1年(含1年),该技术负责人2022年1月以来作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5项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类报告(安全评价类报告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安全隐患现状评估、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报告(HAZOP)、定量风险评价报告(QRA))。
②投标单位至少有2名一级或二级安全评价师作为拟承揽安全评价项目负责人,从事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领域安全评价工作3年以上,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长超过3个月(含3个月),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以来作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3项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类报告(安全评价类报告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安全隐患现状评估、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报告(HAZOP)、定量风险评价报告(QRA))。
③拟投入承揽项目的安全评价师至少5人(专业能力满足安全、机械、电气、采油、储运各1名),且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长超过3个月(含3个月),且具有一级或二级或三级安全评价师资格。
④拟投入的安全评价项目组人员均不能为退休人员。
注: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①提供拟投入的安全评价项目组成员名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安全评价资格证等级和资格证号码、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技术负责人、安全评价项目负责人或成员)、从事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领域安全评价工作年限、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限等。
②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至少2名)和安评人员(至少有5名,不含安全评价项目负责人,不含技术负责人)《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及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师注册信息截屏。
③从事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领域安全评价工作年限,由投标单位出具的相关人员工作经历予以证明。
④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长,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安全评价项目负责人、成员购买的相应时长连续社保投保记录予以证明,社保打印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之日前。
⑤安全评价人员专业能力,提供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或工程师证书扫描件予以证明。
⑥业绩证明材料:评价报告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报告封面、资质页、项目概况内容页、评价人员签字页及结论页)及项目委托单位出具的报告审查合格意见书予以证明,且项目委托单位出具的报告审查合格意见书需在2022年1月后,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关键评审要素,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关键信息的可同时提供委托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4.2二标段
R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配置1名一级安全评价师作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从事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领域安全评价工作5年以上,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长超过1年(含1年),该技术负责人2022年1月以来作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5项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安全评价类报告。
②投标单位至少有2名一级或二级安全评价师作为拟承揽安全评价项目负责人,从事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领域安全评价工作3年以上,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长超过3个月(含3个月),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以来作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3项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安全评价类报告。
③拟投入承揽项目的安全评价师至少7人(专业能力满足油气储运2名,设备、仪表、电气、防腐、安全各1名),且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长超过3个月(含3个月),且具有一级或二级或三级安全评价师资格。
④拟投入的安全评价项目组人员均不能为退休人员。
注: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①提供拟投入的安全评价项目组成员名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安全评价资格证等级和资格证号码、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技术负责人、安全评价项目负责人或成员)、从事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领域安全评价工作年限、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限等。
②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至少2名)和安评人员(至少有7名,不含安全评价项目负责人,不含技术负责人)《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及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师注册信息截屏。
③从事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领域安全评价工作年限,由投标单位出具的相关人员工作经历予以证明。
④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长,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安全评价项目负责人、成员相应时长连续社保投保记录予以证明,社保打印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之日前。
⑤安全评价人员专业能力,提供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或工程师证书扫描件予以证明。
⑥业绩证明材料:安全评价类报告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报告封面、资质页、项目概况内容页、评价人员签字页及结论页)及项目委托单位出具的报告审查合格意见书予以证明,且项目委托单位出具的报告审查合格意见书需在2022年1月后,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关键评审要素,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关键信息的可同时提供委托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5.机具设备要求:
R无要求。
*6.业绩要求:
R近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R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5个类似项目。
(1)标段1: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类工作(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安全隐患现状评估、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报告(HAZOP)、定量风险评价报告(QRA));
(2)标段2: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安全评价类工作(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
注: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①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工作内容及盖章签字页),合同签订需在2022年1月
之后。
②合同为框架合同形式的,业绩数量按照单个项目计算。但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单个项目子合同或者单个项目证明文件资料作为支撑。
③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关键评审要素,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关键信息的可同时提供委托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7.财务要求:
7.1þ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þ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7.2¨不要求。
*8.信誉要求
*8.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未被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系统”网站(https://zwfw.mem.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
(4)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所有拟派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替换。若招标人同意替换,替换人员相关条件不低于原拟派人员;投标人须承诺按照招标人具体项目需要增派人员,并及时将增派人员相关资料报招标人审核,人员相关条件不低于原拟派人员。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2月1至2025年2月1
23:59:59(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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