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老井在生产过程中邻近气井压裂造成水淹,或者由于气井能量不足导致井筒内水无法及时排出导致气井水淹,需要通过氮气气举或液氮气举,恢复气井正常生产。氮气气举主要针对油管完井的低压页岩气井水淹复产;液氮气举主要针对未油管完井的水淹井,配合建设方的连续油管作业进行气举排液。
2.2.项目估算金额:
标段一:招1家具备独立承担氮气气举助排技术服务能力的中标商,项目额度预计190万元(含税)。
标段二:招1家具备独立承担液氮气举助排技术服务能力的中标商,项目额度预计150万元(含税)。
标段一及标段二可以兼投兼中。
2.3招标范围:
标段一:在吉林油田川南配置区提供氮气气举助排技术服务,该技术服务包括全套工艺设备及配件,负责提供现场设备,气举材料,运行操作,人员等内容。预计工作量10口(井/平台)。
标段二:在吉林油田川南配置区提供液氮气举助排技术服务,该技术服务包括气举全套工艺设备及配件,负责提供现场设备,液氮,运行操作,人员等内容。预计工作量10口(井/平台)。
2.4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
具体要求:/
2.5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计划开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划竣工
202
12月
。
2.6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吉林油田川南配置区井施工现场(自贡、宜宾市等)。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见下表。(¨含税þ不含税,税率暂定*%)
标段一招标控制单价(甲方批价):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招标控制价执行依据 |
招标控制价(元) |
备注 |
1 |
氮气气举助排技术服务 |
其他 |
氮气气举助排技术服务 |
小时 |
甲方批价 |
2751.0 |
工作量以甲方现场签证为准 |
2 |
氮气气举助排技术服务 |
其他 |
动迁费 |
车.公里 |
甲方批价 |
6.0 |
工作量以甲方现场签证为准计往返费用 |
备注:上述单价均为包干价(不含税)包含承包商提供该项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保险、交通费、住宿费、安全文明措施费、食宿,利润等所有费用之和,在工作范围不变的前提下,招标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标段二招标控制单价(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试修工程计价标准汇编(2020版)和甲方批价):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施工规模 |
招标控制价执行依据 |
招标控制价 |
备注 |
1 |
液氮气举助排技术服务 |
劳务费 |
液氮气举助排技术服务 |
7.5m3以内 |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试修工程计价标准汇编(2020版) |
39000.0(元/日) |
|
7.5m3-17.5 m3 |
46000.0(元/日) |
||||||
17.6 m3-27.5m3 |
54000.0(元/日) |
||||||
27.6m3-37.5m3 |
70000.0(元/日) |
||||||
37.6m3-47.5m3 |
78000.0(元/日) |
||||||
2 |
液氮气举技术服务 |
行驶费 |
液氮气举助排技术服务 |
6(元/车公里) |
行驶费按往返里程计算。 |
||
3 |
液氮气举乙供材 |
乙供材 |
液氮 |
甲方批价 |
620.0元/方 |
包括运费、顿车费、液氮槽车操作人员费用 |
备注:上述单价均为包干价(不含税)包含承包商提供该项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保险、交通费、住宿费、安全文明措施费、食宿,利润等所有费用之和,在工作范围不变的前提下,招标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液氮材料价格中包括运费、顿车费、液氮槽车操作人员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商务资格条件
*1.法律
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基本信息”截屏,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
,三年内指2018年4月
到2021年4月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事业单位不须提供)(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承诺)
1.4.1评标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1.4.2投标人在“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承包商评价系统中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承诺)
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信用中国”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2.财务
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审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多源实业集团、改制单位、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乙方市场垄断性企业可适当放宽)。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提供2023年度单位《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且报告中反映的生产经营情况不能出现重大风险。
20以来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二)技术资格条件
*3.安全
3.1保险
3.1.1提供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或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
3.1.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承诺项)
3.2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3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4.专业
标段一:
*4.1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含氮气气举助排技术类似项目)油气田技术服务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4.2人员:
4.2.1投标人必须具有项目负责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两者可兼职并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清单及上述证件扫描件)
4.2.2操作人员包括司机和操作员,本项目至少提供司机2人,操作员2人(司机和操作员可兼职),司机提供对应车型驾驶证。
证明材料:提供人员清单及岗位分工,并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劳动合同;操作人员需提供井控证、硫化氢证。
*4.3设备及配套场地设施:
氮气气举:投标人具备至少1套制氮注氮设备。
证明材料: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发票日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或设备租赁合同扫描件(设备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出厂合格证、设备铭牌、检测报告、同类设备销售发票等证明资料)、实物照片。
标段二
*4.1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含液氮气举助排技术类似项目)油气田技术服务业绩证明。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4.2人员:
4.2.1投标人必须具有项目负责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两者可兼职并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清单及上述证件扫描件)
4.2.2操作人员包括司机和操作员,本项目至少提供司机2人,操作员2人(司机和操作员可兼职),司机提供对应车型驾驶证。
证明材料:提供人员清单及岗位分工,并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劳动合同;操作人员需提供井控证、硫化氢证。
*4.3设备及配套场地设施:
液氮气举:投标人具备至少1辆液氮槽车和1辆液氮泵车
证明材料: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发票日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设备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出厂合格证、设备铭牌、检测报告、同类设备销售发票等证明资料)、实物照片。
*5.公共条款
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分包。
5.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5.4在最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
,三年内指2018年4月
到2021年4月
)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5.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5.6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5.7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以开标日为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
,三年内指2018年4月
到2021年4月
)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
5.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5.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20:00:00至2025年2月2
23:59:59(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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