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内容运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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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2025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内容运营服务项目
(三)预算总金额:人民币40万元
(四)采购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申请人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申请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人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申请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申请人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比选截止
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或“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申请人声明》。
(4)供应商须为被邀请供应商,提供邀请函回执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
(一)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2月1
起至2025年2月2
期间(办公
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一)项目编号:2025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内容运营服务项目
(三)预算总金额:人民币40万元
(四)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服务期限 | 中选家数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内容运营服务 | 4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 1家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申请人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申请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人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申请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申请人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比选截止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申请人声明》。
(4)供应商须为被邀请供应商,提供邀请函回执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
(一)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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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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