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馆陶县灌溉骨干渠道提升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馆陶县行政审批局以馆审批发〔2024〕09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馆陶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及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馆陶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提升治理河渠23条,总长度134.3km,新建泵站3座,新建水闸3座,重建桥涵12座等。 2.1.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1.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2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下载招标文件等事宜。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18 09:00至2025-02-24 17:30(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为2025-03-10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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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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