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募内容:本次招募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2年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2年第二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2年第三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2年第四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3年第一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3年第二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3年第三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3年第四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3年第五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3年第六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3年第七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3年第八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第九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
第十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
第十一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
第十二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
第十三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
第十四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
第十五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
第十六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5年第一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的合作伙伴补充入围,已入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2年政企DICT合作伙伴库”、“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2年第二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2年第三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2年第四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3年第一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3年第二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3年第三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3年第四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3年第五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3年第六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3年第七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3年第八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
第九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
第十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
第十一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
第十二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
第十三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
第十四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
第十五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
第十六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5年第一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的合作伙伴本次可不再申请入围。根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要求,主要为承接中国电信战略转型,规范和促进政企业务建设,快速响应政企市场的信息化业务需求,全面快速地推进政企业务的有效发展。拟通过公开集中招募选择出在特定领域或者关键技术行业领先,且符合政企业务发展规划,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有能力形成互补的合作伙伴企业,双方按照细分行业共同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和服务。
1.2 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区域以及招募人指定的地点。
1.3 服务期限:自招募入围名单结果确定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
1.4 资格审查方式及入选供应商数量:本次招募拟采用资格预审方式,通过初步评审审查且详细审查综合得分大于或等于70分的申请人即可加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合作伙伴库,入选供应商数量无限制。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申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本次招募允许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同时申请参加本次招募,但是后续的具体项目公告发出后,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应只确定一家申请人参加项目的申请。
2.3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4申请人应承诺入选后向招募人开具符合招募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申请人2021年1月至申请截止
须具备至少一个中国境内承接有效的DICT项目案例。须提供相关案例合同关键页,关键页须囊括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实施
、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合同的结算凭证或结算发票(合同中涉及单价、折扣等信息可隐去)。
2.6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申请截止前36个月]有骗取入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申请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申请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次招募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中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申请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申请招募中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7 其他资格条件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招募将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标准和详细审查内容见招募文件第三章“审查办法”。
4.招募文件获取
招募文件获取:2025年02月1
至2025年02月2
,每日00 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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