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鱼宜高速公路TJ-1标项目经理部,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批复文件编号:桂发改交通〔2022〕848号。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中铁建投广西鱼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锚索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采购项目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QFSG2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建设单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型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广西鱼宜高速公路TJ-1标项目位于广西省柳州市鱼峰区、柳江区及来宾市象州县。本标段起点桩号为K1+704,终点桩号为K18+800,里程总长度为17.096km(其中K1+704-K3+300段为小太阳互通),桥隧总长3045.12m,主线桥长2648.08m,匝道桥长397.04m,桥隧比15.49%,其中隧道0座,主线桥梁2648.08m/5座,占比15.49%。路基总长度14.05㎞,路基挖方约834万m3,填方约490.1万m3,涵洞42座。
2.1.2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为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QFSG2标,位于广西钦州市和防城港市境内,主要工程内容为:钦州站(不含)以南全部站前工程(不含制架梁、轨道工程)及房屋工程(不含四电用房),主要里程范围为K118+300~DK161+125,总长42.825km。
2.2招标内容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锚索(MS01)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及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招标产品生产厂自身具有与招标物资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应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至20度或2022年至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
12月3
后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3年2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生产企业近三年内(2022年2月至开标之日)承担过2个高速公路项目供货任务(须提供含有供应数量的业主证明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具有良好的信誉,供货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型材(XC01)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2至2023年度或2023至20度)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
12月3
后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3年2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2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2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20“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为:202 5年2月2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综合管控平台系统升级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5-04-23
- 安徽水利马鞍山分公司广德市凤凰山水库项目交通复建工程(省道S203乌沙至独树段、省道S341刘福桥至柏垫段及刘福桥村大桥)路基防护排水施工劳务分包标段1招标公告 2025-04-23
- 北仑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装卸、运输及辅助作业服务外包项目(重新)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3
- 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G331长大隧道机电维修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3
- 济南好运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交运物流园建设(二期、三期)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3
- 兴义高铁站前交通枢纽综合项目出租车平台土建及框架工程劳务招标公告 2025-04-23
- 中铁16局南宁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施工02标土建11工区项目(角钢)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3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焦粒运输服务采购公告 2025-04-23
- 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复烤厂就地技术改造-工艺设备标段(数字化配方及自动物流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3
- 2025年闵行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违章车辆停放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