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人民政府十字街道办事处 的 柴米河治理附属工程 已经 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沭发改投资发 12号批准建设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专项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柴米河治理附属工程 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 沭阳县十字街道境内
2.2工程规模 : ①改建康居路(石桥路东侧-十小路)雨水管道,新增DN1500 雨水管道780m。②新建十字河排涝站,设计规模5.5m3/s,远期规划 10m3/s。③拆建十北河排涝站,设计规模 6.5m3/s,远期规划 10m3/s。④对街区 4km 现状 DN800-DN1000 雨水管网进行管清疏检测,增加雨水蓖。⑤维修玉龙湾闸闸门2座。⑥十字强排站北侧沟渠改建为矩形渠,河口宽 5m,长 112m,对十北河进行清淤整治,提升项目区排水能力等。
2.3工期要求: 9历天
2.4工程质量: 合格
2.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 10%的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柴米河治理附属工程
2.7本项目预算价:14869483.51元,最高投标限价为14869483.51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资格;
3.3 企业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2 项要求:
3.5.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其他条件:
3.7.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7.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5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如下(详细内容详见附件中招标文件):
4.1 投标报价 :67分; 施工组织设计 : 28分; 企业业绩 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3分; 项目负责人能力 : 2分。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2月2 09:00 至 2025年03月03日 17:30 ……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河北镇2025年违法建设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1
- 2025年福田区学校管理者岗位胜任力提升培训(第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1
- 工人文化宫小剧场演出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1
- 荆楚理工学院医学部“托起生命”雕塑迁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21
- 上海市长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5年八一驻区部队慰问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4-21
-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部新城院区核医学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1
- 兴山县人民医院2025年度医疗责任险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21
- 布吉街道在建工地和燃气安全巡查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5-04-21
- 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采购医疗保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1
- 双湖县公安局采购国道317线双湖县辖区区间测速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