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编号: HND
2. 项目名称: 宜春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及直管公房零星维修劳务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项目总投资额: 总投资 980万元,每年490万元。
5.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入围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 |
项目要求 |
1 |
宜春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及直管公房零星维修劳务服务项目 |
2 |
家 |
2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备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具有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能力;
(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本项目采购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并在招标文件中有相关政策条款说明,但不作为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项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及以上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 ;
③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专业:建筑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均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 202 5 年 2 月 28 日至 202 5 年 3 月 26 日,每天
08: 3 0至12:00,
1 3 :00至17:00 (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自 本公告发布 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投送截止及开标
: 2025年 3 月 27 日 9点00分(北京
)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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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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