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好溪流域综合治理一周村至船埠头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缙云县好溪流域综合治理——周村至船埠头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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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缙云县好溪流域综合治理——周村至船埠头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缙发改投资〔2024〕2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缙云县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缙云县好溪流域综合治理——周村至船埠头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缙云县五云街道、仙都街道、壶镇镇、东渡镇、东方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工程等别为III等。拟定本工程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均采用路堤结合的结构型式,建筑物级别为2级。治理河道长10.97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改造堤防2.41千米,护岸4.084千米,交叉建筑物(改造堰坝3座、排水涵管4处),疏浚长度约9.16千米(范围为仙都街道至东渡镇好溪干流),生态治理滩地修复改造5处,新建管理房1座以及信息化改造1项。
项目概算投资42562.62万元,其中工程部分8844.6万元,专项部分5054.06万元,征地移民补偿部分28663.96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缙云县好溪流域综合治理——周村至船埠头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EPC),具体细化为:(1)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包含堤防(护岸)工程、堰坝工程、清淤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管理用房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文化专项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2)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设备、材料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4)工程验收,配合法人验收、政府验收(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提供相关的设计、施工资料;(5)工程移交;(6)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绿化工程的养护等;(7)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以上招标内容不包含信息化工程。
2.3工期要求
总工期: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完工验收之日止)。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第一批送审施工图及预算(需包含堤防(护岸)工程、堰坝工程施工图及预算送审稿),后续施工图及预算供应满足相应施工进度的要求。
施工工期:22个月。
2.4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程、规范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及浙江省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①、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投标人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
3.1.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3.1.4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业绩: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1月
以来(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签约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工程总承包指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全文同。
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验收文件;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验收文件指: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
3.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4 家;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3.1.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3.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或为其他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承包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2.2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
起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2.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单位派遣)。
3.2.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为其他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承包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施工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派遣)。
3.2.5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派遣)。
3.2.6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派遣)。
3.2.7拟派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
11月
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的社会保险交纳相关证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为准,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立时起。若投标人符合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的,须同时提供社保局提供的社保费缓缴名单或网页公示打印件等有效的证明材料】。
3.2.8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水利项目施工负责人、水利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 、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本条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3.3.2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1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
3.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3.3.4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3.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2年1月
起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册后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5年4月
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缙云县好溪流域综合治理——周村至船埠头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缙发改投资〔2024〕2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缙云县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缙云县好溪流域综合治理——周村至船埠头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缙云县五云街道、仙都街道、壶镇镇、东渡镇、东方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工程等别为III等。拟定本工程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均采用路堤结合的结构型式,建筑物级别为2级。治理河道长10.97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改造堤防2.41千米,护岸4.084千米,交叉建筑物(改造堰坝3座、排水涵管4处),疏浚长度约9.16千米(范围为仙都街道至东渡镇好溪干流),生态治理滩地修复改造5处,新建管理房1座以及信息化改造1项。
项目概算投资42562.62万元,其中工程部分8844.6万元,专项部分5054.06万元,征地移民补偿部分28663.96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缙云县好溪流域综合治理——周村至船埠头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EPC),具体细化为:(1)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包含堤防(护岸)工程、堰坝工程、清淤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管理用房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文化专项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2)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设备、材料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4)工程验收,配合法人验收、政府验收(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提供相关的设计、施工资料;(5)工程移交;(6)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绿化工程的养护等;(7)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以上招标内容不包含信息化工程。
2.3工期要求
总工期: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完工验收之日止)。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第一批送审施工图及预算(需包含堤防(护岸)工程、堰坝工程施工图及预算送审稿),后续施工图及预算供应满足相应施工进度的要求。
施工工期:22个月。
2.4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程、规范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及浙江省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①、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投标人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
3.1.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3.1.4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业绩: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1月
注:工程总承包指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全文同。
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验收文件;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验收文件指: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
3.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4 家;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3.1.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3.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或为其他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承包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2.2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
3.2.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单位派遣)。
3.2.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为其他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承包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施工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派遣)。
3.2.5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派遣)。
3.2.6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派遣)。
3.2.7拟派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
3.2.8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水利项目施工负责人、水利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 、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本条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3.3.2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1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
3.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3.3.4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3.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2年1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册后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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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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