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大绥河粮食有限责任公司20财政资金维修改造项目(监理)已由京粮集团(吉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市大绥河粮食有限责任公司20财政资金维修改造项目(监理),监理范围吉林市大绥河粮食有限责任公司1号罩棚仓围挡维修改造工程、吉林市大绥河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围墙维修改造工程、吉林市大绥河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分库区地坪维修改造工程、吉林市大绥河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分库区地坪维修改造工程、吉林市大绥河粮食有限责任公司20
财政资金维修改造项目-6T燃煤热风炉采购项目共5个项目。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和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3.建设地点:吉林市大绥河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计结算及保修结束为止。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不得高于国家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标准(3.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8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至2025年3月1
……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
):2025年3月1
13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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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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