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西安浐灞国际港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11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浐灞国际港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一包(港务片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58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82,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垃圾处理服务 |
港务片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82,000.00 |
3,582,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同包2(西安浐灞国际港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二包(浐灞片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垃圾处理服务 |
浐灞片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0,000.00 |
2,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同包3(西安浐灞国际港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三包(港务片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32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29,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垃圾处理服务 |
港务片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服务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29,000.00 |
3,329,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浐灞国际港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一包(港务片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西安浐灞国际港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二包(浐灞片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西安浐灞国际港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三包(港务片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浐灞国际港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一包(港务片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西安浐灞国际港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二包(浐灞片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西安浐灞国际港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三包(港务片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25年03月0
至 2025年03月0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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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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