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2024-2025)-Ⅷ标(常山港区块)已由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投资〔2024〕6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法人为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7997.04万元,工程概算1181.76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062.5710 万元,建设规模:河道整治长度约 4.5km,紫港大桥--南门溪河口两岸坡面生态化改造约 6.5km,新建或改建滨水步道约1.2km。沿线设置排水管、亲水平台等便民服务设施,并增加宋诗文化主题小品约 5 处,摄影点约 4 处。新建和改建下河台阶、埠头、穿堤涵管等配套设施;设置标识标牌、照明路灯、监控等。建设地点:常山县境内。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批准的建设内容中的施工图阶段工程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联合试运行、验收、协调、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服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具体细化为:
(1)工程设计:包括常山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2024-2025)-Ⅷ标段(常山港区块)施工图设计(含河道整治、水利信息化等专项设计、安全监测设计)等;
(2)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信息化软硬件设备、安全监测设备等;
(3)工程施工,包括本标段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含信息化软硬件设备、安全监测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专项工程等;
(4)工程验收,配合法人验收、政府验收(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 提供相关的设计、施工资料,以及与之有关的度汛报告编制和结算资料等的整理;
(5)工程移交;
(6)联合试运行、验收、协调。
(7)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
(8)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2.3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设计图纸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满足合同签订时最新设计标准)。(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 采购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4建设总工期:30历天(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的
,含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
设计节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
2.5概算投资:本标段概算投资约1181.7628万元。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非联合体的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满足以下资质“(1)”或同时满足“(2)”和“(3)”: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需同时满足以下“(1)”和“(2)”资质:
(1)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水利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4家;③鼓励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④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建联合体投标除外);⑦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选派。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无在建工程;
(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无在建工程;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3.3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 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
,结束
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4 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组别 |
序号 |
岗位 |
提供证书人数(人) |
具有的资格要求 |
总承包管理组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设计组人员 |
2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1 |
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 |
水利设计人员 |
1 |
水利规划设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规划等相关资格证书 |
|
4 |
驻地设计代表 |
1 |
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
施工组人员 |
5 |
★施工负责人 |
1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6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1 |
水利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
7 |
施工员 |
1 |
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
8 |
质检员 |
1 |
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
9 |
造价人员 |
1 |
应持有水利工程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 |
|
10 |
安全员 |
1 |
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
11 |
资料员 |
1 |
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
12 |
材料员 |
1 |
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
13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 |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1、上述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兼任外,其余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 2、上述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提供相应证书,但截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 3、以上标注★号位置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社保说明投标人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可)。凡挂靠投标人的、临时拼凑的和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后,合同将被中止。 4、职称证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或②即可:①纸质版职称证书或获得职称的文件;②电子职称证书。 5、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1 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建造师证书需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 |
3.5其他:
☑3.5.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1个 。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水利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5.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5.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5.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5.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水利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及其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scjg.mwr.gov.cn/)“黑名单”。
□3.5.7(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25年03月2
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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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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