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铁塔哈密分公司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络综合布线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5年中国铁塔哈密分公司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络综合布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1250)
1.2 采购人: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预估54.2518万元(含税)。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中选份额100%。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购置548个网络面板、17台接入交换机、1台核心交换机、9台网络设备柜、33个光模块、36条尾纤、100箱网线、25个配线架、25个理线架、1个96芯ODF架、1个24芯ODF架,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综合布线施工。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服务地点:哈密市。
2.4工期:自甲方订单下发之日起,10天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20天内安装完成。
2.5保修期:终验合格后12个月。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本比选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7安全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8本项目是否涉及网络安全风险:不涉及。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参选人须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2020年11月3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3.4参选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注:①须提供人员的有效的资格证书(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参选人一致);②须提供人员在本单位2007月至参选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参选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社保缴纳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
和截止
信息,否则不予认可;③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返聘协议或劳务合同,如拟派人员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6业绩要求:
参选人应提供2022年1月至参选截止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业绩累计金额须不少于25万元。同类项目业绩是指:综合网络布线类。
业绩证明材料:①提供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②提供合同(框架协议)对应的发票。
业绩认定原则:①业绩金额认定原则:以发票含税累计金额为准。②业绩认定原则:以合同(框架协议)签订
为准。③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认定原则: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
、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提供的合同(框架协议)标的内容无法明确认定为同类业绩,须同时提供对应的技术规范书等证明材料。④发票认定原则:发票开具
须晚于对应的合同(框架协议)签订
;发票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若发票中“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详见清单,须提供具体清单。⑤其他认定原则: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或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不完整视为无效业绩。
3.7控股及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1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1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为新疆“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新疆省级参选人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将终止合同。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
5.1比选文件获取:【2025年3月1
19时00分至2025年3月13日19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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