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研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标准和规范,明确基站检测项目的最新要求,作为项目开展过程中的依据。(2)与省环保厅、省辐射中心以及市环保局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获取环境管理部门的指导意见。(3)协助采购人收集基站清单,包括基站的地址、经纬度、架设方式、发射功率、方向角、周围环境敏感点情况等各项技术参数。(4)根据基站清单,及时在网上进行登记备案。(5)筛选出50m范围内存在敏感点的基站,对全部敏感基站进行现场监测,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测报告。(6)监测过程如发现超标等异常情况时,提供技术支撑,并在整改完毕进行复测,直至达标。(7)协助采购人妥善处理日常纠纷投诉问题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1.2.1.1预估金额(不含增值税)(元):1125000.00;
1.2.1.2份额分配:份额1(60%):675000.00元;份额2(40%):450000.00元;
1.2.1.3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1.2.1.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2 |
环评服务 |
服务 |
450000 |
清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 |
2 |
1 |
环评服务 |
服务 |
675000 |
清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 |
……
1.2.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人民币1125000.00元(不含增值税),如单价/总价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不含增值税)的,或经修正后的价款(不含增值税)超过最高响应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证书),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含附表)复印件):
(1)CMA证书附表项目必须包含电磁辐射类项目“综合场强和选频场强”或“功率密度(或电场强度)”;
(2)CMA证书附表测量范围必须包含《5G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1151-2020)和《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HJ972-2018)》。
2.1.6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01月0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电磁辐射监测或基站环评】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为框架合同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等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7项目团队要求
(1)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
(2)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2名(不含项目负责人)。
须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其他成员的身份证扫描件及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07月0
以后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2025年03月1
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3月1
00时00分00秒(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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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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